作者a19930615 (喵喵)
看板Psychiatry
标题[日记] 为什麽修精神卫生法?
时间Fri Oct 16 23:18:10 2015
台北市心生活协会修《精神卫生法》的广告,
大家可以一起来关心国民的心理健康及相关资源!
https://goo.gl/2A0lTs
这是去年修法的草案,据我所知之前已经和某些立委达成共识了,只是迟迟没有人愿意提
案,目前似乎还在等待中,需要更多人看见及发声!
http://goo.gl/AaIwsP
--
关於这个草案,我有一些看法,与大家分享:
更丰富的资源、更多的经费用在国民心理健康的服务上面当然是我很乐意看到的,但是对
於增加强制住院的几种情况,觉得没有考量到病人本身的人权,除原先条文的伤害他人或
自己或有伤害之虞外,欲增加的情形包括三种:1.行为或情绪严重失控致对家庭生活或社
区民众产生持续性严重干扰者。2.长期丧失生活功能、为衔接机构安置或社区居住,有必
要暂时性密集治疗者。3.神智不清,无法自我照顾且频频走失或有走失之虞者。
无论是中央政府出钱,还是之後想修改成健保出钱,总觉得钱也不该这样用;最重要的是
病人本身的人权在哪?只要被家属或邻居认为「严重干扰」就送强制?「无法自我照顾且
有走失之虞」也送强制?这样不就一堆不想出钱送机构又不想自己照顾的失智症患者家属
赚翻了?一直送强制,出院再送强制就好啦,干嘛还去那麽贵的长照机构?
有一个我认为才应该改的地方,就是精神卫生法排除的「反社会人格违常者」,根据网路
上的资料,立法之初之所以排除反社会人格疾患,是因为患者在当时难以被治疗,而《精
神卫生法》的前提则是「可以治癒」。但是距离立法都已经快三十年了,台湾在治疗ASPD
上面却一点进展也没有,搜寻「反社会人格+治疗」会发现一堆资料显示:「他们对医疗
、改善方案或心理治疗毫无反应」,但是搜寻「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treatment」,可以出现一堆治疗方式,凭什麽台湾因为医疗发展太落後,某些患者就因
此该死呢?真是不公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252.3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sychiatry/M.1445008699.A.565.html
※ 编辑: a19930615 (1.162.252.30), 10/16/2015 23: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