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9930615 (喵喵)
看板Psychiatry
标题Re: [其它] 多家精医单位疑违精神卫生法-卫福部回复
时间Fri Aug 29 20:59:52 2014
[新北市]
心理卫生及长契照顾科 公务信箱
亲爱的民众您好:
有关您於103年7月31日致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陈情卫生福利部台北医院「103年北区暑期
精神医疗机构实习方案」叙有不收曾在精神科就诊者之实习学生一事,经卫生福利部转交
本局处理;该院已参酌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二条病人之人格与合法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即
日起移除实习申请之限制条文。
感谢您提供的意见,倘有其他需服务的地方,可再来电洽询,新北市社区心理卫生中心专
线(电话:02-22572623),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敬祝
平安顺心
承办机关:新北市政府卫生局
承办科室:心理卫生及长期照顾科
承办人:郭小姐
联络电话:(02)22577155分机1073
[桃园县]
桃园县政府卫生局回覆您向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申诉之案件
您好.....我是桃园县政府卫生局心理健康科杨小姐
日前您陈情於卫生福利部部长信箱
近两天欲回复您此案件办理情形
分别於103年8月25、26、27、及29日致电您的手机数次未果
故透过e-mail方式将回覆公文传递予您(如附件)
http://ppt.cc/fL-z
若您仍有相关问题,可洽询本局
谢谢
桃园县政府卫生局 心理健康科
技士 杨雅雯
03-3340935*3004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
发文日期:103年9月23日 发文字号:北市卫医护字第10354206901号
亲爱的X小姐:您好!
有关您向卫生福利部反映精神医疗单位疑违反精神卫生法一案,本局说明如下:
一、本市辖下三军总医院於103年9月12日函文说明略以:「…本院已与台湾心理卫生社会
工作学会联系,将相关资料下架并於网页上说明致歉。…尔後本院在办理实习生招募
甄选业务必将更加严谨程序以维护各方权益。」。本局并函文指导该院日後应恪守精
神卫生法执行相关业务。
二、检送「台北市政府人民陈情案件处理情形满意度调查表」1份(如附档),敬请拨冗填
写,填写後可自行列印免附回邮寄至本府研考会或直接回传本电子信箱,谢谢您。
三、承办人:杨小姐,联络电话: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7101。
谢谢您来信与指教,并祝您 健康愉快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 局长 林奇宏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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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心理卫生社会工作学会」公告事项:
http://www.mhsw.org.tw/2.html
「103年精神医疗机构暑期社会工作实习相关资料」调查表有关「对学生期待」内容,其
中部份医院措辞有欠周延,恐引发歧视精神疾病患者之不良观感,本学会深感抱歉,并业
已将该资料删除, 特此公开致歉,日後在办理实习生招募甄选业务,将更加谨慎以维
护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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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sychiatry/M.1409317202.A.E2D.html
1F:推 EucalyDog : 推 08/30 00:07
2F:推 sandpool : 推 不过原po要不要把附件里的名字遮一下啊? 08/30 00:27
不知道怎麽弄啊!
感谢!
4F:推 daniel3551 : 推 08/30 19:18
※ 编辑: a19930615 (220.137.246.96), 08/30/2014 22:34:17
※ 编辑: a19930615 (61.228.177.224), 09/23/2014 18: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