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pih (河马非马)
看板Psychiatry
标题Re: [社会] ADD/ADHD的患者可以担任公教职吗?
时间Sun Jul 21 19:24:59 2013
※ 引述《hcaz1088 (百思不解)》之铭言:
: ※ 引述《bagane (baga)》之铭言:
: : 最近研究ADD/ADHD才发现自己长年的注意力不集中问题,
: : 可能源自於此病,
: : 想找医生确诊与治疗,又担心会影响到未来的求职...
: : 以後想考教师特考,不知道会不会受此影响?
: : 希望有经验或有法律专长的板友
: : 可以提供答案
: : 我想要当个注意力集中的老师QQ
: 我大学时曾在一间小学的辅导室实习,
: 当我们督导的辅导老师本身也有ADD的症状,
: 但他在学校里面和小朋友相处的非常好,
: 辅导和教学上都没有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很棒的一位老师,
: 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 且也有作和心理谘商/辅导相关的研究(或疗法,我不太清楚)。
: 所以我想,有ADD或ADHD的症状并不会太影响到求职。
: 如另一位大大所讲,了解过後甚至对自己和与学生相处都很有帮助哦!
: 浅谈,希望对你也有所帮助^^
我就法律上的状况来回应吧
教师法第14条中,有一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不可以担任教职,
(我想,公职应该也有类似的条款)
然而,精卫法22条亦有规定,不可以排斥已稳定能胜任工作的精神疾病患者。
教师法是一般法,
精卫法是特别法,
特别法高於一般法,
所以就你所提问,
於法是没有问题的。
只是,公职及教职都是跟人有关的工作
还是衡量一下自己的状况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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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3.71
1F:推 bagane :谢谢回覆!有法条的解释真好 07/22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