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chan (最近真是犯小人....)
看板Psychiatry
标题[医疗] 康复之家的评监是干啥来的!
时间Wed Apr 14 20:48:06 2010
※ [本文转录自 prozac 看板]
作者: sakuchan (最近真是犯小人....) 看板: prozac
标题: [医疗] 康复之家的评监是干啥来的!
时间: Wed Apr 14 20:46:27 2010
日前,老朽写过一篇「一场无聊的大戏-医院评监」,反映不佳,收视创新低。可惜老夫
天生反骨,背脊刚强,越是冷僻的题目,越是想再来一篇。
事实上,不仅仅医院评监是一出烂戏,康复之家的评监也同样是烂到无以复加!主事
者官大屌大,心态老大!君不见,最近台北县向卫生署递公文,建议停用滤油粉。官威赫
赫、官僚十足的全国最高医疗、卫生主管机关的回答是:「与体制不合!」此是何意也?
干「体制」什麽鸟事?翻成白话呢,卫生署的意思应该是说:「改不改?权力在老子的手
里拽着,你小小的台北县管不着?」21世纪充满自由民主气息的台湾岛,竟有如此令人发
指、为人不齿的政府行政机关,真是蔚为奇观,教人眼界大开,堪称活体化石!
传统的政客官僚耍耍官威,弄钱、弄权,只要拍拍他马屁,哄得他爽,虽然可恶,却
不至於叫人气馁,因为知其无可救药故!然而技术官僚的可怕、可恨之处,在於除了政客
官僚该有的丑陋德行外,还特别喜欢T&C,T者Teaching,C者Comment,因为「人之所
患,在好为人师」,而技术官僚之所患,也在好为人师!卫生署的主事者乃此类乎!
老夫骂人讲究真凭实据,以求夜眠安稳。康复之家的评监虽然不如医院评监洋洋洒洒
,但也有七大章,四、五十条。评监委员根本是官痞子,拿卫生署钱财,与卫生署消灾。
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实际从事过康复之家的工作,就来机构里吆三喝四!?评监的当日,
负责人要先简报,不能太长也不能过短,要刚刚好20分钟。问题是,你给我20分钟,我得
准备超过两个月!讲的口沫横飞,委员不高兴,还可以制止你继续讲,难道都没听过「来
者是客,客随主便」的道理吗?这算哪门子尊重主人!
简报完後,委员开始「实地访查」,其实就是他们打官腔、耍官威的时间,要多吹毛
求疵,就可以多吹毛求疵,小至脚踏垫滑不滑、厕所抽风口会不会有人偷瞄…都要管,这
叫「以病人为中心的照护复健活动」吗?!开场白,委员还大声疾呼要尊重住民隐私,没
同意不准照相、摄影。评监基准不是说要尊重住民隐私?其实规定是写给鬼看的,委员照
样大剌剌地开病人的抽屉和衣柜,还嫌我们衣橱不好开!
最可笑的是,委员还企图教我什麽是「宗旨」?什麽叫「愿景」?这宗旨和愿景该怎
麽写!我们是「人在屋檐下,敢怒不敢言」!不然,真想回嘴告诉他,请问委员:「您清
楚您自家医院的宗旨吗?您府上员工,对您自家医院的宗旨都还能倒背如流吗?」
「精神复健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有六章,共三十七条。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
规定,负责人应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课程至少三十六小时以上,并取得时数证明文件。设置
标准是一种「现在式」,只要软、硬体合乎规定,就应该能设置。而负责人的教育训练是
一个「未来式」,怎麽能出现在「现在式」的设置标准里?真想请问卫生署的高官:「结
婚要不要规定一定该生小孩,才能结?」同样道理,结婚是「现在式」,而生小孩是「未
来式」,所以不能把生小孩这个标准,摆到结婚必要的条件里,因为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但是,我们伟大的卫生署做事不需要逻辑,只讲官威!卫生署理应做好裁判的角色足已,
但现在这样的规定,让卫生署变成教练兼裁判,权力大到成为庞然怪兽!
那麽,把「负责人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课程至少三十六小时以上,并取得时数证明文
件」这一条摆到评监标准里,可不可行?合不合理?其实也是狗屁不通!当初卫生署会这
样定的理由很简单,为了你们康家好!请问:有这样「为人好」的方式吗?!「为人好」
替人着想,需要的是一种别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像这样强迫别人接受,分明就是一种刁难
!老夫企图在Google打上「负责人+教育训练+品质」搜查前一百笔,里面居然没有一篇文
章告诉我们,只要「负责人每年参加36小时的教育训练课程,他的康家照护、复健品质就
会突飞猛进、一日千里!」卫生署既然敢提这样的政策、办法,就要有所依据,你们根据
什麽样的研究报告,显示负责人的教育训练与机构品质有关?欢迎任何人提供证据,让老
朽心服口服。卫生署总不可以说:「我认为应该这样没错!想当然耳!」这不是一种科学
态度,说服不了别人,而硬干只会惹来民怨!
卫生署定的鬼玩意儿还不止於此,负责人所受的教育训练内容必须经过卫生署的认证
。
请问:卫生署是东厂、还是锦衣卫?是法西斯、还是共产党?学术到底还有没有自由?每
个康家负责人的状况都不尽相同,有专业人员、有非专业人员;有资深的、有资浅的,所
需的训练也应有所不同才对。但现在,卫生署也不管机构的实际需求是什麽,反正统统丢
到同一个洗衣槽内,一起搅和,就是要「社区资源连结」、就是要「组织经营管理与伦理
」、就是要「机构品质管理」等等相关课程。真想再问一次卫生署:「是不是张忠谋、曹
兴诚,每年也都要参加由经济部办理的36小时教育训练,如果不参加,他们就不能担任公
司的负责人?」、「张忠谋、曹兴诚需要经济部来教他们怎样做晶圆代工吗?」、「各大
医院的院长,每年是否也参加由贵署所办理的36小时教育训练?!否则就不能继续担任该
院院长?」我想,这一切都只因为康复之家负责人职卑言微,人善可欺,卫生署才敢有此
污辱人的规定!
老夫事实上并没有完全否定教育训练的价值,反正炎炎夏日,弄个五天不上班,去
吹吹冷气,其实是相当赏心悦目。但现在的状况真有点像是,康复之家需要一头牛,但卫
生署却认为:「不!我觉得康复之家需要的是一只猪!没错,就是一只猪!」而且别人的
猪还不行,康复之家一定得买卫生署出产的猪或者是卫生署认证的猪才算数!最近不是流
行一句话:「下民易虐!」呜呼!下民易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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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转自某文 我觉得说的狠好啊! 句句真实! 可怜的是精障病人啊~没人权!!
我就是住在康复之家!真的很黑!!康家是营利事业可以在政府哪每年A很多$!
然後也可以在精障这边要求无理的要求,我们现在还要每月付一万!
低收入户者是可以不用缴费,但他们更可以A更多的$$~! 跟那些政府人员一起贪!!
被家人送到康家的精障病患都很可怜!! 那些家属都很狠宁愿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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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很孤单 真因为这样 才会做出自己都想不到的事
人 是肮脏的 但也 不能没有纯真 这就是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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