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as (AS)
看板Psychiatry
标题Re: [问题] 有关政府补助课程
时间Wed Mar 31 14:39:23 2010
※ 引述《Silvster (六文钱.)》之铭言:
: 请问一下现在有很多政府补助的课程 ex:巨匠、联成or各大专院学校
: 可以学类似英文、美术等等
: 但好像要劳保3个月以上才行, 那有重大伤病卡的情况,
: 可以在上这种课程有什麽帮助吗?还是就是不行, 完全无关?
: 因为精神分裂的状况无法长久工作, 所以一直都没有超过3个月的劳保
: 但又想去上课的情况, 重大伤病卡有类似的课程补助吗?谢谢.
电脑补习班有蛮多是广告陷阱的.要小心!
http://www.etraining.gov.tw/ 这是政府网页可以多看看
有很多补助80%.100%的,
80%是完全没有劳保过(或太久之前才加过)
基本上,印象中民国92年後有投过劳保(职训局说一天也算),然後未在职就完全免费了
免负担费用学员身分别
1.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之失业者。 <-有劳保过现在没工作就行
2.独力负担家计失业者。
3.中高龄失业者(开训当天需年满45岁)。
4.身心障碍失业者。 <-当然你也可以试着用这项
5.原住民失业者。
6.生活扶助户中有工作能力之失业者。
7.长期失业者。
8.更生受保护人失业者。
9.参加职业工会、农会或渔会劳工保险被保险人之失业者。
10.外籍与大陆地区配偶之失业者。
11.因犯罪被害之失业者。
12.跨国(境)人口贩运被害人之失业者。
13.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取得居留之泰国、缅甸地区单一中华民国国籍之无户
籍国民之失业者。
14.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国、缅甸、印度或尼泊尔
地区无国籍人民,
且已依就业服务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取得工作许可之失业者。
基本上我用过第1项参训过
以下是还能领津贴的(一个月约有1万元),而且参训是要竞争的,下面身分优先
二、参训期间得申请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身份别
1.非自愿失业者
需先至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安排职训谘询,经适训评估後持该机构开立之「职业训练推介单
」及「就业保险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报名参加全日制职业训练,经
甄试录训後,其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由劳保局发放。
2.独力负担家计失业者。
3.中高龄失业者(开训当天需年满45岁)。
4.身心障碍失业者。
5.原住民失业者。
6.生活扶助户中有工作能力之失业者(低收入户)。
7.长期失业者:指连续失业期间达一年以上,且办理劳工保险退保当日前三年内,保险年
资合计满六个月以上,
并於最近一个月内有向公立就业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者。
8.更生受保护人失业者。
9.外籍与大陆地区配偶之失业者。
我个人是认为,为病所苦,去参训一下比窝在家好,
当然要用心上课,不过,可能不要期待太高,
有很多课程教的很皮毛,或许能拿到证照,却不一定能靠这张证照吃饭
另外,有什麽问题直接问职训局最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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