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ze777 (无名的移民者)
看板Psychiatry
标题Re: [问题] 病历取得?
时间Sat Dec 24 01:55:28 2005
※ 引述《onlytks (haha)》之铭言:
: 只是病历是很隐私的东西。
: 除非本人同意,基本上医生不能随便给别人。
: 不过你说要病历我就不懂了,要病历可以取得更有利的谈判空间吗?
不只隐私
基本上病历算是医院的财产,就连病人本身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把病历带走的
应该是开诊断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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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2.76.96
1F:推 digikawa:病历是属於病人的,医院不得拒绝给病历给当事人 12/24 11:00
2F:推 giliguala:如果病历是属於病人的,为什麽要保留在医院中呢? 12/25 03:26
3F:推 MOTCT:那为什麽病历不属於病人? 01/11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