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rvik7 (dd)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2001/12/13陈文茜错在哪里?
时间Sat Jun 28 10:29:57 2008
《李敖大哥大》陈文茜错在哪里?
陈文茜给我们的印象是能言善道,很博学也很用功,她不应该
发生错误,可是我认为陈文茜犯了一个错误,今天我把它举出来。
什麽错误呢?我讲过,陈水扁他们这次能在选举占了便宜,就
是派出一个走狗叫做陈定南,主持法务部、控制检察官,表面说要
抓贿,私底下却是选择性办案,看你不顺眼或国民党候选人就抓,
民进党或台联搞贿选却不抓,国民党立委萧金兰被害得落选了,她
在立委残余任期质询陈定南查贿有空窗期,民进党立委汤金全也觉
得有党内同志靠买票选上,实在「很见笑」。
查贿在选举投票前突然不抓了,许多候选人亲眼看到贿选者後
面开始进场,而前面的人却出场。以萧金兰做例子,萧金兰本来可
以依照法务部的规定,不超过30元就不构成贿选,但是30元的标准
是法务部定的,现在问题来了,在萧的起诉书上明明白白写着,是
由地检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调查站及南部机动组,查扣尚未送发检
验伪钞笔3310支,其实伪钞笔的成本是18元,按照法务部的标准应
不构成贿选才对,错了!检察官不谈标准,而是根据收礼者的感觉
来计算,这才恐怖呢。
检察官在起诉书说,「计算礼品之价值,而用以判断是否足以
影响选民投票意愿时,自应以选民之感受为准」,构不构成贿选要
看我当时的感觉,而选民对礼品之感受,当然来自於市售相当产品
之价格,「候选人购入之进货价,依前节所述,并不具参考价值」
。检察官不问礼物的实际进货价,如果选民觉得超过30元,对不起
,就构成贿选。
好恐怖啊!检察官查贿定罪不是依照法务部自己定的标准,而
是弹性的,这就叫做「浮动罪状」,也有人说法务部是「诱人犯罪
」,这是很恐怖的标准。
当年雷震和蒋介石搞翻,就是因为在《自由中国》写了一篇社
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因为这是恐怖的独裁国家才会干的事情
;50年前发生的事,50年後在民进党政府同样发生,我们还指望什
麽呢?
今天陈文茜面对的是这样的民进党团队,他的立委是林重谟式
的立法委员,陈文茜则是错在把自己放在第一线。
南唐李後主还没有平定天下时,派了大使徐铉到宋朝,他是学
问、口才第一流的人,到了宋朝宫廷里,没人敢跟他讲话,後来派
了一个粗鲁不文、满口粗话的阿兵哥来和徐铉见面,鸡同鸭讲,秀
才遇到兵怎麽也说不清。就好像今天陈文茜进入第一线面对的就是
林重谟这种货色,所以陈文茜说她到立法院牺牲多大,和这种人共
事,整天看到林重谟、林重谟、林重谟,太痛苦了。
可是我们看看陈文茜的一段话,当林重谟说陈文茜污辱了乡下
女人、总统夫人,可是陈文茜的原文是「如果把吴淑珍的名字盖起
来,你会以为这是一个乡下老太婆说的话」,什麽话呢?人家批评
总统儿子在军队中有特权,吴淑珍为保护儿子骂骂很自然,可是吴
淑珍说错了一句话,「外省人的媒体在批评我儿子」,你不可以用
总统夫人身分在挑拨族群,所以陈文茜批评吴淑珍转移话题论点。
现在林重谟跳出来批评陈文茜骂乡下女人、骂吴淑珍,陈文茜
有骂吗?她已经懒得去解释了。乡下老太婆人很好、很爱儿女,有
很多美德,现在并不是乡下老太婆出问题,而是总统夫人说了乡下
老太婆的话,她不应该说这种话,陈文茜并没有羞辱人的意思,只
是把情况讲给大家听,现在大家开始起哄,却把真正的论点转移开
了。
《劲晚报新闻 20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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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兴趣在未来的晚境,不在过去的烟云。
......
但对读者说来,它们正该是天边的远景。
--李敖,我最难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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