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bo (嘎柏)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转录] 官司篇
时间Fri Apr 18 20:45:13 2008
在中华民国司法史上,李敖有一项纪录:讼龄达三十三年、出庭次数超过三百次。除了司
法从业人员之外,李敖的出庭纪录,在国内恐怕很少有人能够超越。
一般人视上法庭为畏途,李敖却是乐此不疲,甚至认为「打官司有提神醒脑的效果」。李
敖的「好讼成性」,在文化圈已经出了名,传言他是法庭上的常胜军,打官司完全不用请
律师。李敖表示,这是外界的误解,打官司当然还是要请律师,否则无法阅卷,「我打官
司输的机率还是很高,不过,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整个诉讼过程,其实是很有趣
的」。
或许是年纪大了,李敖说,现在他手中「只有」十二件官司,与东森的纷争可望圆满落幕
,要不然就有十三件官司了;现有的十二件官司之中,有六件是与故宫博物院院长秦孝仪
有关,而且是由一件衍生为六件,李敖的诉讼功力自是不言而喻。
李敖对法条熟悉程度,由日前秦孝仪案开庭,就可以略知一二。当天开庭时,法官讯问了
秦孝仪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字号、住址等基本资料之後,就准备开始问案。这时
李敖讲话了:「按照规定,法官应该问被告有无前科,为什麽没有问?」法官无奈,只好
问秦孝仪有无前科纪录。身为故宫博物院院长的秦孝仪,顿时火冒三丈,脸色铁青,告诉
法官「我一身清清白白,那会有什麽前科。你为什麽不问问李敖有什麽前科?」李敖马上
回了一句,「我是原告,你是被告,按规定只能问被告前科,不能问原告前科」,让秦孝
仪徒呼负负。
李敖告人的次数不少,敢告他的人却不多。李敖回忆,有一次告司马文武,开庭时司马文
武向法官抱怨,李敖经常骂人却没事,我们才稍稍批评他,结果就挨告。
【1998-02-23/商业周刊/535期/P.092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130.69
1F:推 troyasap:我是原告,你是被告,按规定只能问被告前科,不能问原告! 04/23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