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ch (勇气)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联合] 李敖要告224立委 求偿一元
时间Mon Mar 7 12:49:00 2005
李敖要告224立委 求偿一元
记者陈志平/台北报导
立法院日前作成「反『反国家分裂法』」决议,无党籍立委李敖昨天批评该决议违背他个
人意志,并涉及行使宪法赋予之外的权利,他要状告除自己以外另二二四名立委「滥权」
、「冒用他人名义」,且求偿每人一元。
李敖并质疑立院所谓「反『反分裂法』」决议,按「负负得正」逻辑即等同「同意分裂」
决议,他无法赞同,况且台湾早在「国家安全法」中,载明「反分裂」立场,李敖反问,
「我们可以『反分裂』,却不许共匪『反分裂』,有人这麽『鸭霸』吗?」李敖说,台湾
在政治斗争中,显然不符公平原则。
在绿营发动抗议「反分裂法」活动之际,李敖昨天举行记者会,对立法院三月四日通过「
反『反分裂法』决议」严正抗议。李敖表示,根据宪法第六十三条,立法院的职权并不包
括通过「决议文」在内,立院通过决议文已属「违宪滥权」。
李敖说,且根据「立法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立法院只能「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
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决议案」并不属党团协商的内容,因此「党
团协商」内容不得自我扩权滥权,不得擅自以「决议文」冒称代表全院意见,或冒称全体
人民意见。
李敖强调,民主真谛在於「和而不同」,立法院强行以程序违法的「决议文」制造全体一
致的假象,本身即是「反民主」,立法院前後已侵犯他七项权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2.157.8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