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rtblue (再度出发....)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Re: [蕃薯藤] 李敖放话:先宰杜正胜
时间Mon Feb 28 01:19:34 2005
※ 引述《Escarra (还没想到)》之铭言:
: ※ 引述《Escarra (还没想到)》之铭言:
: : ◆ From: 218.166.40.224
: : 推 heartblue:你说玩“两面手法”是指什麽呢? 220.137.85.1 02/27
: : 推 MerinoSheep:你是没看我写的陈仪处理彭孟缉执行大屠杀 61.229.188.25 02/27
: : → MerinoSheep:时候的作为吗 那不是两面手法是啥 61.229.188.25 02/27
: : 推 heartblue:你所举的例我在文章有看到,彭孟缉到底有没有 220.137.85.91 02/27
: : → heartblue:“大屠杀”都是个疑问。我是想请教一下Escarra 220.137.85.91 02/27
: : → heartblue:兄的看法(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应该不是同一人) 220.137.85.91 02/27
: 请M姐借我copy and paste一下:
(恕删,前文已有,不然怕版面文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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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二二八的专家,我也无意在此专题讨论二二八,
: 我只回答H网友对我的提问,那就是我的看法是什麽。
E兄客气了
从一些文章中可看出兄台在这一方面的功力
至於在下当然不是什麽专家(连略知一二都称不上)
这篇文章也先慨括说说我的浅见
举证方面的功夫就先省下来
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 我的看法是,陈仪在二二八事件发生的过程中,
: 从一开始想要自力武力镇压,到发现民变的规模似乎不是他独立可以解决,
: 於是他一边安抚群众,
: 与全省「自发性」成立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对话,并做出多项承诺,
我们要先了解这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由来及其成员结构
与其说这些机构代表人民
不如说又是一个政治角力的舞台
陈仪也是在跟他们你来我往的
: 但对他来说,这些举动只不过是缓兵之计,
: 其目的是为了掩盖紧急向南京政府调兵以遂行武力镇压的举动。
: 换言之,他完全不考虑遵守他在对谈中所做的任何承诺,
因为对谈中作的承诺是什麽
双方的条件一变再变
当下的局势绝对不是双方所能掌控
台湾当时的军警数量非常不足
随着动乱的规模愈来愈大
非得调军队来以防不测
: (想想,这跟日治初期日本人诱降所谓「匪徒」,然後再加以杀害的举动有何不同?)
: 亦不反省何以原本全无组织的突发事件会演变成全岛性的抗争,
被查缉私菸的那些百姓无组织
可是後来参与动乱的那些人多半是有组织
不论是二七部队还是日本浪人或是地痞流氓等等
: 并视在地有识之士事前事後所点出的种种施政上的问题於无物,
我观察下来陈仪算是有点刚愎自用
而且太信任他所用的官吏
但如果那些有识之士“事後”点出来
似乎属於“後见之明”
: (其实这跟所谓辛亥革命还蛮像的,都是偶发的事件导致大区域政治秩序的分崩离析,
: 那个崩解的历史条件已经存在在那里,星星之火即足以燎原。)
我颇能认同
不然顶多是一个查缉私菸的小纠纷
就像现在去开流动摊贩的罚单一样
: 而只图用武力对应。其实,当时民间当然不乏主张并实际以武装起事者,
: 例如二七部队即是,但陈仪要求调派那麽多兵力,
: 以及从事後他实际清乡的对象与范围看来,
: 都远远超过当时有实际武力叛乱行动的程度,
这点我倒看不出来
来北部地区清乡的只有二十一师
况且这次的动乱全导各县市无一幸免
: 而在平乱与清乡的过程中,说一句任意诛连无辜应不为过。
平乱跟清乡可不是看到人丢一颗芭乐
然後有人用AK有人用狙击或沙漠就开始互干起来
这都是有一定步骤与程序的
: 结论是,所谓的两面手法,就是一边对人民说好好好,我们坐下来谈,
: 并且接受人民所提的种种条件,使其放松警觉,
: 但背地里却调军队来大杀特杀,杀鸡儆猴。
处委会很难去代表什麽
里面的成员非常庞杂
提出的条件有些是胡乱开价有的未切重要点
陈仪调军队来无可厚非
就像有人非法聚众滋事
派宪兵、警察来维持秩序(就是镇压啦XD)
也没什麽错误(当然派来的部队军纪不良,也是事实)
至於“大杀特杀”这边又要谈到数字问题
先把他“搁置”好了
: 身为台湾省的最高行政首长,他是有极高的决策权的人,
: 尤其是在当时的背景下,虽然其法律权限与日治时期的台湾总督相比仍然稍小一点,
: 但他实际上能决定的事情恐怕也与台湾总督相当接近,
: 在这个前提下,他必须要为他所做的决定负责的程度当比听口令开枪的士兵高出甚多。
: 我们检视一下他的行为就可以发现,
: 他面对二二八事件所采取的手段远超过其所应该使用的程度,
: 至少,即使有需要武力镇压,也仅能针对以武力反抗之人,
: 对於未以武力反抗之人,即使怀疑其与叛乱组织有关,
: 也只能以法定程序加以逮补,并依法定程序加以审理定罪处刑,
: 但他的「平乱」与「清乡」,显然并不是这样的作为。
嗯...这些动作还是有其程序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出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
推出後虽然遭受许多人的批评
但对於了解二二八事件来说
算是一本不错的书
里面有写到相关内容
可以一读
: 相较於东德士兵,完全是服从合於法律规定的口令以执行命令,
: 尚且应该被究责,像陈仪这样,不但是自己的决策,而且决策与执行过程就违法,
: 难道就可免责?
现在很多资料发现
一些重大决策的下达是蒋介石的命令(陈仪还不够格调动军队之类的)
他是应该负担其责任没错
可以说他判断错误等等
但说他“违法”
这点我就不明白了
: 如果说,身受纳粹的形式法治国理论所害的德国,
: 在战後能以自然法理论的复兴来作自我反省与检讨,
: 为什麽同样受到独裁专制之苦的台湾甚至中国,反而一直试图要替专政者解套?
: 难道真的是奴性作祟?
纽伦堡大审也可作为借镜
至於谈历史问题不是说替谁解套
而是要尽可能还原历史真相
一般人的想当然尔
或许跟实际的历史事实有所出入
如果有人不谈历史证据与事实
扭曲历史真相(想您所说的替专政者解套之类)
那可真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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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85.91
※ 编辑: heartblue 来自: 220.137.85.91 (02/28 01:24)
※ 编辑: heartblue 来自: 220.137.85.91 (02/28 01:25)
※ 编辑: heartblue 来自: 220.137.85.91 (02/28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