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还没想到)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Re: 答Escarra与LucLee,发文的目的以及翻不翻旧넠…
时间Thu Jan 20 02:03:33 2005
※ 引述《Nosweat (到底要作啥勒)》之铭言:
: 最後,我对於动不动抬出版友的权益这类论调感到纳闷。之前批人说不要乱讲法律概念
: ,也可以扯到版友〔权益〕,到现在又说我影响敖版使用者的权益。
: 但是请看看,那些也有影响敖版使用者的权益文章出现时,这些人有跳出来说话吗 ?
: 不只是shanvic,在我认知底下好多人都影响到我的使用〔权益〕,那这类人是否也会说
: 影响版友〔权益〕 ? 好像〔影响〕到版友〔权益〕很不得了了 。
: 我可否说〔你说我影响版有权益〕也是在影响我的权益 ?
: 怎样影响,又影响到什麽权益了 ? 你的权益这麽广泛 ? 这麽容易就被我影响到 ?
: 发了一篇你觉得不想看不喜欢的文章就影响〔权益〕 ? 乖乖不得了!
: 你权益的内涵是什麽 ?
我想了想,还是想不出来为什麽自己觉得可以用法学素养去电人的人,
会需要人家告诉你争议发生的时候争的是那条线该画在何处,
而不是用这种无限回圈的问法去反问对方。既然觉得自己法学素养足以电人,
应该知道什麽叫做为权利而斗争,也应该知道权利的性质不外乎是法律所保障的利益,
因此要论述的不是权利的定义,而是规则,没有规则的涵射就没有权利可言,
如果从头到尾欠缺就规则而为论述的能力,那麽难以理解人家在指摘你什麽也很正常。
但是你似乎并非如此。(希望啦)
我已经把我认为的线讲得非常清楚,并举站规与看板使用目的作为立论基础,
并不是单纯用我不想看我不喜欢当作理由,我想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
在这个前提下,为何影响到看板的其他使用者的权利亦非常清楚,
当你不依看板的正常使用方式使用看板的时候,就会干扰其他使用者对本板的使用,
就像用路人违规使用道路的时候会妨碍其他用路人的路权一样。
我之前已经抗议过一次了,现在只是再次抗议这样的行为,
在这之间并没有任何不一致之处。
倒是阁下,你对自己的行为与一直拿出来当样板的shanvic板友的行为,
给予完全不同的评价,本来这也无所谓,反正人人标准不同,
但是你又同时拿shanvic来当你的挡箭牌这就很诡异了,
如果你认为shanvic是错的,那麽他就不能成为合理化你的行为的理由,
这应该是很基本的不应自我矛盾的论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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