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ieweihsin (韦香)
看板Povolleyball
标题[公告] 大公盃排球规则
时间Tue Nov 13 10:49:41 2007
第23届大公盃排球比赛规则大纲
【参照中华民国排球协会之最新规则】
◆采三战两胜制,每局皆为25分落地得分制(决胜局为15分,於8分交换场地),
每一局当先获得25分且至少领先对手2分的队伍为胜。
◆第一局开赛场及发球权在赛前由双方队长猜拳决定。
◆每队登记之12名球员中,6名为正式球员(先发阵容),6名为替补球员。
每局 之先发阵容,决定轮转顺序,而且顺序必须维持至该局结束。
◆发球时间为裁判吹哨後8秒,可采自由球员,不实施技术暂停,每队每局可有2次暂停。
◆球员替补限制
(1)每队每局最多可以准许有六人次替补,且同时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
(2)每局开始上场的球员,仅可在该局中退场一次及再进场一次,
但仅以回到原来之比赛位置为限。要求替补时,球队负责人必须作出替补信号,
替补球员必须立即进入替补区,球员替补必须在替补区内完成替补。
◆轮转错误
(1)轮转错误的球队应判丧失发球权,并改正轮转次序。
由对方队伍得一分且拥有发球权。
(2)犯规队伍在错误期间所得的分数均须取消,其对方队伍所得的分数则依然有效。
若无法确定错误间则分数不取消,仅判犯规球队失一球。
◆例外替换:
(1)球员受伤於无法继续比赛时,应作合法之替补,如该队已无合法替补之可能,
则可使用例外替补。
(2)例外替换是指不在场内之任一球员替补受伤之球员,但自由防守球员与其交换球
员除外,受伤球员不得再进场比赛。
◆为避免运动伤害,球员必须穿着体育运动服装,否则不准下场比赛(凉鞋、休闲鞋、
牛仔短裤、软牛仔裤、及休闲裤一律不准。若违规裁判得没收比赛)
并且上衣样式应统一及明显的背号。
◆当天比赛时最多延後十分钟开打,超过时间裁判可以没收比赛。
◆比赛时有争议仅由队长向裁判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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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