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1221223 (starstar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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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邮政法补偿问题
时间Thu Jul 15 16:46:47 2021
各位乡民、版友、先进大家好,小弟有个关於补偿的问题想请问。(法规条文是从中邮官
网找的)
第4章34条
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补偿请求权,自邮件交寄之日起,逾六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於前项期间内曾向中华邮政公司查询该邮件者,以已经请求补偿论。
以及
第6章60条
挂号邮件之查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个月。但国际快捷邮件之查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
起算四个月。
逾前项查询期限者,邮局得不予提供查询,并不负补偿责任。
请问这两条所规范的补偿是指同一件事吗?那为何一个是交寄日起6个月,另一个则是交
寄次日起6个月。还是说一个是一般邮件,另一个则是挂号、国际快捷,才有这样的差异
?这点我不太能理解,还请各位解惑。
在此向各位道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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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8.255.11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ost/M.1626338809.A.95C.html
1F:推 zxczvb: 一个是查询期限 一个是补偿请求权07/15 17:53
2F:推 zxczvb: 同一件事07/15 18:00
3F:→ zxczvb: 但你要邮件有纪录才有办法请求补偿吧07/15 18:00
原来如此,感谢先进,一讲就明白了!
4F:→ insisto717: 60条是哪一个法里面? 07/15 18:17
官网是第六章 邮政查询及补偿
※ 编辑: x1221223 (223.141.228.86 台湾), 07/16/2021 08:31:12
5F:推 kilio1230: 好奇问 如果在查询之期限最後一天申请查询 此时还拥有 07/17 16:27
6F:推 kilio1230: 补偿请求权吗? 07/17 16:30
7F:推 speedthunder: 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於前项期间内曾向中华邮政公司 07/20 22:34
8F:→ speedthunder: 查询该邮件者,以已经请求补偿论。 07/20 22:34
9F:→ speedthunder: 算 07/20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