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en215 (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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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考试] 邮政法规两条有疑问
时间Sun Oct 25 00:15:13 2015
邮政法第二十九条
邮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寄件人得向中华邮政公司请求补偿:
一、
包裹邮件、快捷邮件、报值邮件、保价邮件全部或一部遗失、被窃或毁损时。
二、 其他各类挂号邮件全部遗失或被窃时。
29-1有提到包裹邮件
所以29-2的「其他各类挂号邮件」
指的是29-1所提「包裹邮件之外」的挂号邮件(也就是挂号函件)
并没有包含包裹 所以就没有提到毁损补偿
营业规章第二百十七条
邮件遗失、被窃、毁损,本公司除依规定补偿外,其间接损失不予补偿。
这里的邮件所指的是就是函件+包裹 因为有包含包裹所以就会有毁损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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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43.209.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ost/M.1445703316.A.104.html
1F:推 moonmeow: 我了解了 所以D选项包含了挂号"函件与包裹" 出现毁损也 10/25 00:20
2F:→ moonmeow: 算是对的,这样理解应没错吧? 感激不尽~ 10/25 00:21
是的~考试加油阿!!
※ 编辑: twen215 (220.143.209.7), 10/25/2015 00:21:45
3F:推 WGOWFXD: 不好意思,有个疑问。 10/26 13:53
4F:→ WGOWFXD: c为何对?照法规原本应该只赔575,那个2425是怎麽回事? 10/26 13:53
规章216
邮局交付补偿金後,即取得受领补偿人对於相关邮件寄件人、收件人或其他人所得为之权
利。但以所付补偿金额为限。
因为找到邮件了 所以邮局的权利只有补偿部份的575
剩下3000-575=2425的部份要还给寄件人~
※ 编辑: twen215 (118.171.190.81), 10/26/2015 14:00:58
5F:推 WGOWFXD: T大~谢谢~我把法规33混在一起了,这样我理解了~感谢~ 10/26 14:47
6F:推 tahikuro: 不是只有赔偿575吗 怎麽需要赔偿3000 10/29 14:08
7F:→ tahikuro: 而且通知寄件人领回为何不先交回收到的575补偿金呢 10/29 14:09
8F:→ tahikuro: 不管已没有找到邮件 邮局付补偿金就有权利了 10/29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