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t123460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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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务] 领信要身分证字号的问题
时间Tue Sep 8 13:49:41 2015
敝人因为住处比较难收信问题,大多包裹都会存局後领...
但每支局的做法都不太同,想问一下遇到的问题是否常态
常往来的邮局有4家 (以下四间都要出示身分证正本)
A 一般支局 = 领包裹一定要压上完整的身分证字号+姓名 (有遇过要压生日的)
B 一般支局 = 领包裹压上姓名即可
C 总局= 是到总局投递股直接拿,柜台说写名字就好
D 总局= 也是直接到投递股拿,也是写名字就好
A.B皆为不同县市 、C.D也是
虽然现在个资流落出去的管道很多,绝对不差这一个,但能少一个就会比较安心
每次领包裹,小白单上面都很硬性的规定要写 完整的身分证+姓名(有时候还会写生日)
让不才真的很困顿,到底是否一定要写身分证字号上去, 每个支局做法都不同...
不然上面有生日 身分证字号 姓名 ...
实在觉得不是很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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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shih5566: 简单的说 你想保护自己 邮务人员也是 09/08 13:56
2F:→ ccshih5566: 你可以问是否可以中间空四码不写 09/08 13:57
3F:→ rockt123460: 有问过了一定要一字不差的写.. 09/08 14:00
4F:→ rockt123460: 可是每间邮局做法都不一样...实在是..... 09/08 14:00
5F:→ rockt123460: 题外话 宜兰版版主好XD 09/08 14:00
6F:推 ringohejia: 我们之前上新生课是教写前六码就可以了 09/08 15:25
7F:→ swjlsc: 法规没有规定应抄录身份证字号 不想写就不要写 09/08 17:25
8F:→ LiveInNow: 当然要不一样啊.. 都一样那坏人就固定背那几个就好 09/08 19:31
9F:→ LiveInNow: 这叫随机抽考 09/08 19:31
10F:推 azukitw: 身分证字号可以不给抄 这有个资法问题 09/08 19:41
11F:→ azukitw: 对方不给领就打0800投诉 白海豚很快就会转弯的 09/08 19:41
12F:→ azukitw: 而且要生日太诡异了 有身份证字号+生日 可以作很多坏事 09/08 19:43
13F:→ walkahead: 楼上 上个资法课的时候有说 邮政法为特别法 所以可以 09/08 22:34
14F:→ walkahead: 抄录呦 不过如果客人有疑虑 可以後几码写**** 09/08 22:36
15F:→ walkahead: 其实个资法没有无限上纲到我们不能抄录任何资料 09/08 22:37
16F:→ walkahead: 它比较着重於保存及外泄问题 09/08 22:38
17F:→ swjlsc: 法规第几条规定要抄录的 没法源凭什麽抄录 未经同意就是违 09/09 18:02
18F:→ swjlsc: 反个资法 09/09 18:02
19F:→ letyoufree: 可以不给抄,相对也可以不给领,就这麽简单 09/09 20:57
20F:推 hoodia: 在邮局单位做事,最干的就是有些局做法都不ㄧ致(更别 09/09 21:02
21F:→ hoodia: 说县市差异了 09/09 21:02
22F:→ yenliang: 怪那些官啊 大声一点LP就不见了 谁管你有哪些法条规定 09/09 22:00
23F:→ swjlsc: 不给抄就不给领 凭哪一法条? 09/10 06:26
24F:推 chose: 还有人连身分证都不出示的 如果在战时 这种人应该很难活下 09/10 11:21
25F:→ chose: 去 09/10 11:21
26F:→ letyoufree: 没凭哪一条,凭我外勤为了保护自己。未携带印章又不出 09/10 18:19
27F:→ letyoufree: 示证件,我有权不让收件人领取挂号邮件,且未妥投前, 09/10 18:20
28F:→ letyoufree: 邮件所有权还是寄件人的。双方不好好配合,咱们就照规 09/10 18:21
29F:→ letyoufree: 定走。要投诉?欢迎,0800-700-365 09/10 18:22
30F:→ swjlsc: 没出示证件你怎知对方身分证号 怎抄录?若出示 又为何抄? 09/10 18:57
31F:→ letyoufree: 所以以不才我的做法,没出示→不好意思,我明天再来, 09/10 19:23
32F:→ letyoufree: 麻烦收件人准备好印章或ID。有出示,对过无误再让对方 09/10 19:24
33F:→ letyoufree: 领取。所以才说双方好好好配合,什麽都没问题。 09/10 19:25
34F:→ swjlsc: 是的 你这是规定做法完全没错。现在讨论有看证件还要抄录 09/10 19:44
35F:→ swjlsc: 证号 我无法苟同 09/10 19:44
36F:→ HELLDIVER: 这个规定是在邮务营业规章162,164中 09/10 20:11
37F:→ HELLDIVER: 或许有争议 但目前规定是如此 09/10 20:11
38F:→ HELLDIVER: 事实上 还是有人盖章後把邮件搞丢不敢承认 09/10 20:13
39F:→ HELLDIVER: 反过来质疑是邮差自行去刻章来盖 09/10 20:13
40F:→ yzfan: 现在一堆人故意留你看不太出来是什麽字的签名或印章 09/10 22:29
41F:→ yzfan: 当真的出事收寄件人来问谁领走时,有没有留ID就差很多了 09/10 22:30
42F:推 a9301040: 看证件为何不能抄录,订契约也要看对方证件,契约上也要 09/11 10:54
43F:→ a9301040: 写更详细的个人资料,写资料是民法上给付与受领、清偿 09/11 10:55
44F:→ a9301040: 拿到领据很正常,邮政公司送信拿不到清偿证明,被告谁负 09/11 10:56
45F:→ a9301040: 责? 09/11 10:56
46F:→ swjlsc: 162於必要时抄录 何谓必要 无解释 法条前已写无章凭证签名 09/11 17:08
47F:→ swjlsc: 则算完成领件手续 需抄录的点在哪?另外拿民法跟邮政法 09/11 17:08
48F:→ swjlsc: 比干嘛?拿普通法类推特别法是不是 09/11 17:08
49F:→ HELLDIVER: 认为有必要时就是必要了 要讨论条文问题请至国考版 09/11 18:53
50F:→ HELLDIVER: 我只是告诉你 规定写在这里 09/11 18:53
51F:→ HELLDIVER: 说起来 虽然很多人主张签名比印章还有可信 09/11 18:57
52F:→ HELLDIVER: 或说 签名就好对过证件就好 不必登载其他资料 09/11 18:58
53F:→ HELLDIVER: 不过从以前到现在我就在想一件事: 09/11 18:58
54F:→ HELLDIVER: 当有人签名收了邮件後 之後却又打死不承认有收过邮件 09/11 18:59
55F:→ HELLDIVER: 甚至主张不是他签的名 那麽 要该怎麽举证呢? 09/11 18:59
56F:→ HELLDIVER: 当然很多人说对笔迹 说是很简单 但是 送去哪监定笔迹? 09/11 19:00
57F:→ HELLDIVER: 向派出所申请笔迹监定? 有人有经验吗? 09/11 19:01
58F:→ swjlsc: 邮政版不能讨论邮政法条文 那你问范例干嘛 去律师版啊 09/11 20:17
59F:→ HELLDIVER: 那你要修法还干嘛吗? 我想知道怎麽处理嘛 09/11 20:49
60F:→ HELLDIVER: 有备无患啊 09/11 20:49
61F:→ HELLDIVER: 邮局会帮出笔迹监定费用吗? 09/11 20:50
62F:→ HELLDIVER: 其实你说对了 你可以去生活法律板问你那个问题 09/11 20:53
63F:→ HELLDIVER: PTT好像没有律师板 就我印象 09/11 20:54
64F:→ HELLDIVER: 更正一下 刚刚有看到律师板了 只是那个板似乎不太偏向 09/11 21:01
65F:→ HELLDIVER: 讨论法规这方面 生活法律板应该是比较适合的 09/11 21:01
66F:→ yenliang: "必要时"刚google一下跟"得"类似,属於行政裁量。另外, 09/11 22:38
67F:→ yenliang: 邮政法没规定的当然依照普通法处理啊,不然邮差撞死人不 09/11 22:39
68F:→ yenliang: 就没事,因为邮政法没规定啊。我想邮差应该很高兴 09/11 22:40
69F:→ yenliang: 说白话点"各类挂号邮件收件人未携带印章而能出示身分证 09/11 22:50
70F:→ yenliang: 明文件者,得签署全名收领,必要时,抄录其身分证明文 09/11 22:50
71F:→ yenliang: 件名称及字号"这句话,你说邮差有没资格登录 09/11 22:52
72F:→ a9301040: 有律师版,但不是讨论法律问题 09/12 00:54
73F:→ a9301040: 纠结在有无必要,处里的人觉得有必要就有必要 09/12 00:55
74F:→ a9301040: 收件人或同居人,不出示、不让抄录就拒绝交付邮件 09/12 00:56
75F:→ a9301040: 民法跟邮政法不一起看,会很惨...邮政法就是一部民事特 09/12 00:57
76F:→ a9301040: 别法+行政法 09/12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