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351 (Karen)
看板Post
标题[考试] 简易人寿保险法 法条疑问
时间Mon Mar 24 21:50:23 2014
因为没有补习,都是自己念,
碰到有些法条看了很多次,可能懂了,
但是想做些确定比较踏实,
请版上高手不吝赐教,以下:
简易人寿保险法 第11条
保险契约发生效力日期:
(1) 自填发保险单之日发生效力 ---这没问题
(2) 保险人於同意承保前,预收相当於第一期保险费之金额,於保险人同意承保时,保险契约,溯自预收相当於第一期保险费金额时开始发生效力
请问 第(2)点
是不是可以解释成--> 保险人还没同意承保,但是先收了第一期的保险费,当同意承保的时候,保险契约升学的效力是从第一期
保险费收取时开始计算效力,不是从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时候起算?(我知道两条件要同时满足使生保险契约效力)
-------------------
简易人寿保险法 第16条
保险人超过相关时效期间,限制行事保险契约解除权之情形:
(1) 自保险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经过一个月不行使而消灭---这没问题
(2) 自保险契约订立/恢复至保险事故发生日满二年,即使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险契约
请问 第(2)点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自保险契约订立或是恢复保险契约效力的时候,从这起点开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但是保险还没满两年而有可解除保险的原因就可以解除保险契约,但如果保险已经订立或恢复开始起算,到发生保险事故已是两年以上,就不能解除保险契约?
就是保险契约已经订定9个月 保险事故在第10个月发生 有可解除之原因可以解除
如果保险契约订立2年1个月 保险事故发生在第2年第2个月 即使有可解除的原因保险人仍不能解除保险契约?
恕文长便没有打出完整法条,请求解惑,谢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7.245.250.186
1F:推 aa210449:第11条(2) 例如3/24收到第一期保费(此时未同意承保) 03/24 23:41
2F:→ aa210449:3/25同意承保时,以3/24为保险契约起始日 03/24 23:41
3F:→ aa210449:16条(2) 我的理解方式是这样:订立契约两年内,保险人如 03/24 23:45
4F:→ aa210449:发现有可解除契约的原因却未解除,超过两年即不得解除 03/24 23:46
5F:→ aa210449:不管保险人知不知道,满两年就是不可解除 03/24 23:47
6F:→ Hsin351:a大讲解让我更清楚法条分析,谢谢你 03/25 07:10
7F:→ yokiyoki:二年一个月的情况要看是否有前半段的情况 03/25 08:07
8F:→ yokiyoki:因为中间的分隔字是"或"..请小心!! 03/25 08:07
9F:→ yokiyoki:但是实务上经常是..二年一个月不能解除..考试归考试 03/25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