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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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寿险] 未缴满一年可以办减额缴清吗?
时间Sun Oct 20 09:43:25 2013
: 推 azukitw:不划算是业务员说法,因为会伤害他们业绩 直接解约比较乾脆 10/19 10:05
: → lun168:↑业绩是一回事,重点上面同仁你真的了解寿险程序,减额 10/19 10:56
: → lun168:和解约以及改保部分终止…等,再来说业绩问题 10/19 10:57
: → cashking:解约比较乾脆?难怪人家会说邮局素质很差! 10/19 11:43
: → cashking:这跟业绩是两码子事,不能混为一谈... 10/19 11:45
: 推 yanki826:储蓄险有那一家解约划算的嘛 10/19 12:48
: 推 azukitw:减额缴清=>把保单价值准备金 拿去继续保比较少保额 10/20 09:28
: → azukitw:解约=>把保单价值准备金 直接退还给你 10/20 09:29
: → azukitw:是我有误解了吗? 10/20 09:29
查了一下 解约可拿到保单价值准备金90%以上
中间差额约10%就当作内部作业手续费
你都不喜欢这间保险公司了,还继续拿钱保这公司保单(保比较少=减额)就有点奇怪
当然是
能拿回多少算多少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c_insurance/1161244763200/5-3-1.pdf
(一)於 9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成立之契约:其解约金(应得之保单价值准备金)之计
算,未满 3 年者,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90%;自届满第 3 保单年度起,发还保单价
值准备金每年增加 1%,最高发还至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98%。
(二)於 92 年 1 月 1 日至 92 年 12 月 25 日成立之契约:其解约金(应得之保单价
值准备金)之计算,未满 3 年者,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90%;自届满第 3保单年度起
,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每年增加 1%,最高发还至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100%。
(三)於 92 年 12 月 26 日以後新成立之契约:1.
保险期间小於 12 年其解约金(应得
之保单价值准备金)之计算,未满 3 年者,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90%;自届满第 3 保
单年度起,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每年增加1%,保险期间届满之保单年度,发还保单价值
准备金之 100%。2.保险期间大於(含)12 年其解约金(应得之保单价值准备金)之计算
,未满 3 年者,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90%;自届满第 3 保单年度起,发还保单价值
准备金每年增加1%,自届满第 12 保单年度起,发还保单价值准备金之 100%。
原PO的case
如果有保单价值准备金=>解约拿回准备金90%
没有保单价值准备金=>也是办解约,止血避免继续缴钱给保险公司
若是有办自动扣缴要快一点,以免拖太久被扣下一期
最好是直接去窗口办,以免业务员找一堆理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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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azukitw 来自: 61.227.215.153 (10/20 09:56)
1F:推 scorplo:问题是保单价值准备金是多少??绝对不会是你缴的保费总和 10/20 10:59
2F:→ scorplo:保单价值准备金就已经扣除必要的行政费用、营业费用.... 10/20 11:03
3F:→ scorplo:可能只有你缴交保费的七成,七成的90%,就只剩六成三 10/20 11:04
4F:→ scorplo:当然有可能更高或更低~~ 10/20 11:05
5F:→ azukitw:最好方式当然是投保前审慎考虑 这样一点也不会亏 10/20 11:08
6F:→ azukitw:但已经投保的话,就要考虑如何能拿回最多钱 10/20 11:08
7F:→ cashking:投保该审慎考虑,大推!..那面临解约,不用审慎考虑? 10/20 15:36
8F:→ cashking:就给它很乾脆解约? 10/20 15:36
9F:→ cashking:况且原po只说他不想缴,其它细节没谈 10/20 15:39
10F:→ cashking:当中也说到他觉得解约不划算... 10/20 15:40
11F:→ cashking:难道不用再多问就下解约的定论? 10/20 15:41
12F:→ MikageLin:其实要先看减额後的保额有多少 太少的话真的不如解约 10/20 17:34
13F:→ MikageLin:但是减额在多数的状况下,还能给被保者一些基本的保障 10/20 17:34
14F:→ MikageLin:能接受减额缴清,或是展期的话,还是先考虑这二者吧 :) 10/20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