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scute (喝杯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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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邮政法规考题发问
时间Thu May 16 21:15:01 2013
各位前辈学长姐 钧安
小妹此次在作95年邮政法规考古题时 发现一题题目答案有些诡谲
如下
邮政法规定於何种情形下,中华邮政公司或其服务人员,得开拆他人之邮件?
1-有事实足认内装之物为禁寄物品者
2-适用优惠资费之邮件
3-无法投递之邮件
4-误封之邮件,为退还寄件人所必要者
答案是1 但我在练习的时候感觉这题没答案?! 用删去法选了3
有事实足认内装之物为禁寄物品者
不是要经过寄件人同意才能开拆 否则不予收寄吗?
是否有修法还是在下有所遗漏了呢?
感谢前辈学长姐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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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7.59.127
1F:推 AnsonLyo:邮政法第10条 05/16 21:18
2F:→ AnsonLyo:不过第1个选项没写到需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不过四个选项 05/16 21:20
3F:→ AnsonLyo:里,第一个算是最合适的。第三个应该要改成"无着邮件" 05/16 21:20
4F:→ sphinx1003:因为那时候邮政法还没修改? 05/16 21:23
5F:→ MikageLin:这题我会 因为那时候邮政法还没修改 "经寄件人或收件人 05/16 23:55
6F:→ MikageLin:同意开拆" 是後来邮政法修改补上的内容。 05/16 23:55
7F:推 Gin38:已经改了,不管如何都不能拆、除非无着邮件 05/17 13:19
8F:→ yescute:感谢大家的指导 05/20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