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2650619 (不过就是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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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务] 有关未带走证件 行员的处理
时间Thu Oct 4 21:44:20 2012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邮务啦
我爸今天去领挂号信
结果回家才发现证件没带回来
回去邮局一问
行员说
"有个人很好心说要送去给里长 我就给他了"
可是却没有留下那个人的联络方式
我爸去问里长:没有
里长说去问户政事务所
事务所:没有
索性就直接办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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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是遇到好心人就可以把这麽重要的东西转交出去吗?
如果权益受到损害该算谁的呢?
对不起 因为有关个人证件所以激动了一点
希望邮局内部可以再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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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4.74.232
※ 编辑: a22650619 来自: 36.224.74.232 (10/04 21:44)
1F:→ HELLDIVER:嗯 听起来很怪 毕竟是单方说词 而且挂号是得签收的 10/04 21:49
2F:→ HELLDIVER:不可能有人说要代送就随便给 我相信内勤应该不会这麽... 10/04 21:50
3F:→ HELLDIVER: 天真无邪 10/04 21:51
我爸当场拿到信了 但是信带了证件没带走就回家
之後回去问 就得到这样的结果
※ 编辑: a22650619 来自: 36.224.74.232 (10/04 21:53)
4F:推 ppaaa:这样还真的蛮扯的 基本上都会看证件..... 10/04 22:05
5F:→ ppaaa:邮差这麽赶 在路上都不敢随便让 "好心人"收走了 10/04 22:06
6F:→ a22650619:被拿走的是证件 不是信 信在我家好好的 10/04 22:10
7F:→ a22650619:如果是信就还好 至少知道谁发来的可以补寄 10/04 22:11
8F:→ purplonq:我想大家都看错了,原po是在说他爸爸去邮局领信,领完把 10/04 22:55
9F:→ purplonq:证件忘在局里,结果有其他客人说要帮他把证件送到里长那 10/04 22:55
10F:→ purplonq:我想原po的点在於邮局为何随便让陌生人拿走他爸爸的证件 10/04 22:56
对 就是这样 ....
※ 编辑: a22650619 来自: 36.224.74.232 (10/04 23:07)
11F:→ azukitw:这个告下去的话 至少确定违反个资法了 10/04 23:31
12F:→ AHJKL:如果是窗口已收下,那就不行。如果是放在柜台,被客人捡走 10/05 00:48
13F:→ AHJKL:,那就有待商榷,因为窗口本身就没有保管义务。 10/05 00:49
14F:→ AHJKL:关键在於窗口是否有收下? 10/05 00:49
※ 编辑: a22650619 来自: 36.224.74.232 (10/05 00:51)
15F:→ AHJKL:因为也常发生交给客户,客户却放在柜台忘了去拿,这很常见。 10/05 00:51
16F:→ a22650619:被贴在玻璃上 算收下还是算放在柜台? 10/05 00:52
17F:→ a22650619:我是真的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你们如何定义 10/05 00:54
18F:推 AHJKL:建议可打电话给该局长,告知此情况。 10/05 19:55
19F:→ azukitw:贴在玻璃上我认为算公告招领,已经算收下了 10/06 09:56
20F:→ HELLDIVER:证件没带走放在现场算遗留/遗失物 10/06 11:08
刚刚回家 我爸跟我说他收到邮局的道歉了
可能是我之後有投意见信的关系
感谢各位
※ 编辑: a22650619 来自: 36.224.74.232 (10/06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