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ran5899 (goran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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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请教一下关於邮政法第十条
时间Mon Jul 2 12:07:26 2012
请问一下修改过的第十条邮政法
关於
第 十 条 中华邮政公司或其服务人员,不得开拆他人之邮件。但有事实足认内装之
物为邮政禁寄物品、不适用优惠资费或违反邮政法规,经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开拆者,不
在此限。
因为做考古题 有一题足认内装之物不适用优惠资费 可以迳行拆开
请问现在修成这样的说法
是前面这3项一定要後段这句经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开拆者才能开拆?
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事实足认内装之
物为邮政禁寄物品、不适用优惠资费或违反邮政法规都可以拆开
再加上经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开拆者?
法条的语意 有时候真的不太懂
麻烦各位帮忙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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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66.230
1F:推 qaz0622:一定要有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吧?! 07/02 12:20
2F:→ alex0665:改成要同意才能开拆了,不能迳行开拆 07/02 15:37
3F:→ alex0665:你那个考古是比较早的,你做100第二次的就知道了-.- 07/02 15:38
4F:→ goran5899:感谢两位 07/02 17:15
5F:→ shalu:这题必考题唷XD 07/03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