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DIVER (Ζzz...)
看板Post
标题Re: [内部] 请教一个比较直接的问题
时间Sat Mar 31 08:27:38 2012
※ 引述《azukitw (◎ ω ◎)》之铭言:
: ※ 引述《yougotamail (恶体)》之铭言:
: : 1.公司有没有权利开除从业人员
: : 如果我们一直抗争,经理(邮局)有办法开除我们吗
: : 我想,这是最直接的问题。
: 如果你是新进人员,还在半年试用期内
: 就能用"试用不及格"来解雇
关於试用期
前几天我看到这则新闻
http://0rz.tw/F8a8m
〈独家〉未过试用期! 游学公司遭控违法解雇
新闻中提到:
『其实劳基法已经取消试用期规定,但除非是公司财务困难,
无法支薪,否则不得任意解雇员工,苏小姐向劳工局申诉才知道,
原来根本没有试用期规定』
接着看这则:
http://rumor.nownews.com/2007/11/15/515-1694635.htm
网路追追追/劳基法修正了 资遣费也取消?
(最底下是行政院劳委会去函释疑)
简单说结论:
之前法规的争议在於,试用期未规定应否发资遣费
可由劳资双方自由约定,造成很多资方走漏洞
试用期间苛给甚至不给劳方薪资,待试用期将届满前再找理由开除劳工
以节省人事费用
法规修改後只是把这漏洞给补起来而已
现行劳基法没有规定试用期
但劳资双方仍可自由约定试用期(契约自由原则)
但如果试用期满,资方想解雇劳方
仍应依劳基法第11、12、16、17等相关规定办理
劳基法条文: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
看来看去,一般情形下,要在试用期开除劳工比较有可能的条文应该是
第11条第五项: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怎样叫确不能胜任? 信送不完?送到很晚?经常被投诉?
拍一下大家都送不完的照片,送到很晚的照片
(经常被投诉就是个人问题了,不过有这种情况的通常都发生在信送很快的人身上)
只要你不是跟别人工作情况相差悬殊的那个
想用这条开除似乎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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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46.82.77
1F:推 azukitw:不困难,因为新人不熟,所以会送很晚或送不完 03/31 09:19
2F:→ azukitw:接着资方只要说同一个区段,师傅送的完,你为何送不完 03/31 09:20
3F:→ azukitw:就会出现不能胜任的理由 03/31 09:20
4F:→ azukitw:所以建议新人在试用期内,请用私下蒐证,别直接和主管抱怨 03/31 09:21
5F:→ HELLDIVER:我这里现在的新人比老人还快着咧 不过常被投诉就是 03/3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