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shuki (小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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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各类挂号函件之改投改寄
时间Fri Nov 11 23:46:33 2011
邮务营业规章 第176条规定
各类挂号函件之改投改寄除注名不得改投改寄者外,
收件人地址未变更,得申请寄交其地址之各类挂号函件
改投递其服务处所或其他指定处所地址。
想请问 这段话後面
意思是不是 收件人地址如未变更就不能申请挂号函件改投递其服务处所
还是说有变更就不能申请???
请开示 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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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规 好痛苦 没听老师上课光看字面意思
有时候都看不太懂 怕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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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181.34
1F:推 ilutc:这句话的意思是 为了收件人方便 可以把挂号信改送到 11/12 00:11
2F:→ ilutc:上班地点、亲友住处等方便收受挂号的地址 如此而已 11/12 00:11
3F:→ daishuki:所以是说 不管有无变更地址都能申请? 11/12 00:59
4F:推 swjlsc:地址变更当然能申请转址(没变更都可以申请了,对吧~) 11/12 09:53
5F:→ swjlsc:记得有一条是以两个月为限(太久没看法规忘了详文) 11/12 09:54
6F:推 ilutc:收件人地址未变更的意思是 你没有搬家 还是住在某处 11/12 19:58
7F:→ ilutc:但可以把挂号信改送到另外一个新地址 比如公司、亲友家 11/12 19:58
8F:推 kanna:推楼上,这法条的本意是希望民众搬家後要向各单位(如监理机关 11/12 20:07
9F:→ kanna:…等单位申请寄到搬家後的地址,而不要一直让邮局转址,很麻烦 11/12 20:09
10F:→ kanna:.... 讲得有点乱,我回文好了 11/12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