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JEN1202 (S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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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试] 邮政法规问题请教
时间Fri Sep 23 13:56:52 2011
寄件人或收件人对於中华邮政公司补偿之处理,如有不服,应如何救济?
(A)提起诉愿
(B)提起行政诉讼
(C)提出覆议
(D)没有规定
参考书上的答案是(D)理由是,邮政法没有特别规定。
我的疑问是:
1.题目没有特别指说依「邮政法」之规定。
2.如真发生补偿之处理,而有不服之情况,则答案为?
个人是觉得(B)不知道其他人有什麽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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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207.99
※ 编辑: AJEN1202 来自: 114.37.207.99 (09/23 13:58)
※ 编辑: AJEN1202 来自: 114.37.207.99 (09/23 13:59)
1F:推 jaykle:邮政法只有 关於裁罚的部分而已 09/23 14:14
2F:→ jaykle:根据邮件处理规则 补偿采定额方式且不含所失利益 09/23 14:15
3F:→ jaykle:所以邮件处理规则已经订定了补偿标准 只能跟着规则走 09/23 14:16
4F:→ ken660303520:邮局不是机关..无从用诉愿~行政诉讼及覆议之规定 09/23 22:12
5F:→ ken660303520:如果答案是民法诉讼倒是可以的^^~这样了解吗! 09/23 22:12
6F:→ ken660303520:这题只是在考邮局是公司而非行政单位唷!! 09/23 22:13
7F:→ ilutc:邮局已经是公司了 跟邮局有消费上的纠纷请打民事诉讼 09/24 00:14
8F:→ ilutc:比照一般公司办理 上普通法院 09/24 00:15
9F:→ AJEN1202:感谢各位的回答,谢谢。 09/24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