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cool (悠游卡还我)
看板Post
标题[储汇] 请问一个情况
时间Fri Aug 19 16:41:36 2011
有一个朋友 现在要北上读警专
好像是规定要用邮局帐簿会零用金(应该可以这样称呼吧)
这位朋友有帐簿 不过在妈妈那边 父母离异之後 也要不回自己的帐簿
请问能证明本人 注销原帐簿 另开新户头吗?
谢谢~
PS.他已经成年 原帐簿是未成年时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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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224.113
※ 编辑: lightcool 来自: 220.136.224.113 (08/19 16:42)
1F:推 ppaaa:成年人就可以自己报遗失 然後补办就好啦 应该可以啦~ 08/19 17:29
2F:→ ppaaa:靠腰原来是 麻吉喔~哈哈~ 08/19 17:30
3F:推 shalu:成年人 可凭身份证就地缘关系地补办挂失原存摺。 08/1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