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985 (你.就.帮.我!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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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内部] 99年度业会合作协调会报 五项议案
时间Sun Jan 9 21:03:44 2011
请问前辈 这一提案有通过吗?
礼拜五有听到稽查在对外包承揽人员说要考"专三"
好像是考排信?
※ 引述《hungjian (风舞狂沙)》之铭言:
: 第二案
: 案由:建请订定专业职(三)人员考试办法,并於下年度举办公开考试,俾优秀之不定期
: 约雇及外包承揽人员,得经公开甄选转任正职人员,以激励渠等工作士气,并澈底解决久
: 悬的人事沉疴。
: 【提案单位:中华邮政工会】
: 说明:
: 一、请参阅96年度业会合作协调会报讨论事项第3案及97年度业会合作协调会报讨论事项
: 第5案。中华邮政公司目前有不定期约雇人员1,053人及外包承揽人员724人,约占外勤投
: 递人员(8,877人)的20%,影响外勤投递业务及服务品质甚钜。渠等人员奉献黄金岁月在
: 邮政事业,由於欠缺合理的待遇标准与薪资调整机制,不论如何努力工作或服务多少年,
: 每年薪资均相同,且无任何晋升正职人员的机会,始终被排挤在邮政自家门外,严重打击
: 士气,无法对邮政产生向心力,邮政事业非但未能把握住优秀的投递人员,反成为替民营
: 投递业者培养人才的推手。
: 二、本案经97年度业会合作协调会报讨论事项第5案所作决议提送专案小组研议,经专案
: 小组於98年6月25日第2次会议决议有关不定期约雇人员之定位、适法性说明如下:
: (一)定位:邮政系属劳力密集之公用服务事业,约雇人员之运用,为因应业务尖离峰时段
: ,弹性调度人力及降低用人成本之重要方式。惟不定期约雇人员因受劳基法规范,解雇条
: 件严谨,与前述弹性调度原则有所不符。
: (二)适法性:依据国营事业管理法第31条规定略以,国营事业用人,除特殊技术及重要管
: 理人员外,应以公开考试方法行之。复据本公司约雇人员雇用要点第4点规定,约雇人员
: 之进用,须经公开甄选,亦符公开取才精神,似难谓不符法制。
: 三、凡适用劳动基准法之事业单位,劳资双方的劳动契约,依劳动基准法第9条第1项之规
: 定,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事业单位雇用劳工担任继续性工作,自应以不定期契
: 约方式雇用。又依劳动基准法第11条之规定雇主非有歇业、转让、亏损、业务紧缩或业务
: 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等,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 。中华邮政公司秉持长期照顾基层员工、维持劳资和谐及事业永续经营等原则,不定期约
: 雇人员因受劳基法规范,解雇条件严谨,实质上已成为中华邮政公司的一员。各地方局为
: 因应长期人手不足及业务需求进用约雇人员,其中表现出色者不乏其人,渠等虽具高度适
: 任性及稳定度,为邮政奉献不遗余力,但碍於事业单位在有关规定限制下,不定期约雇人
: 员待遇标准及调薪机制之定位与适法性问题,成为公司内部长期的不公平现象。
: 四、为符公营事业机构之用人应以公开考试方法行之,建请事业单位在有关法令规定范围
: 内,订定专业职(三)考试办法,将专业职(三)之薪级订在60级至58级,并研议考试科目
: 设定为邮政法规大意、邮件处理规范、口试、实务及体能测验…等,建议於明(100)年即
: 能公开举办是项考试,俾经公开甄试法定程序转任正职人员,以激励渠等工作士气,亦可
: 招揽优秀的民营投递业者转任邮政投递人员,使其敬业永业乐业。
: 五、本案经96年、97年两度业会合作协调会报讨论,并於98年专案小组研议,已延宕近4
: 年,本会企盼要求应於100年业会合作协调会报召开前处理完毕,否则将代表相关人员向
: 立法院、行政院陈情,向监察院检举中华邮政公司违法进用情事。
: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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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08.205
1F:→ cloudsub:我一直很好奇排信怎麽考 01/0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