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邮务处 发布时间:99/10/08
一、99年12月25日部分县市改制升格为直辖市:
1. 新北市(原台北县改制)
2. 台中市(台中市、台中县合并改制)
3. 台南市(台南市、台南县合并改制)
4. 高雄市(高雄市、高雄县合并改制)
二、配合99年12月25日县市改制直辖市作业需要,
全国各户政事务所自99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时起至同年12月27日(星期一)
上午8时止假日期间,暂停受理户籍登记案件。
三、县市改制直辖市後,各直辖市行政区域并未立即作调整,在行政区域未整并前,
「乡、镇、市」改「区」,村改「里」,街路名称维持不变;
现持之国民身分证与户口名簿,继续有效使用。
四、请用邮客户在邮件封面详填「○○市○○区」,以利识别。
邮递区号(含3码及3+2码)均暂未调整,维持现行使用方式。
五、配合法定改制日期9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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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於当日同步更新,届时即可下载应用。
联络人及电话:邮务处黄炯沧 02-23921310转2610
资料来源:中华邮政全球资讯网
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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