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splokmijn (亲爱的你不在身边)
看板Post
标题[邮务] 关於挂号支票遗失
时间Mon Aug 23 23:41:45 2010
最近在邮政家族有人再次问到支票遗失的相关处理方法
兹就法规与实务面再加上个人见解来讨论此事,如有刺耳处,请多包含
理性勿战
我想寄件者在交寄挂号邮件时,大概很多人都忽略了单件理赔上限575元这件事
有些寄件者或许会问,那我交寄的物品如果价值超过这个金额(575)呢?
邮局有提供"保价"与"报值"的服务,这两种交寄资费显然与普通挂号有所不同
亦可以合理的推断所享有的服务也有所不同
比如说资费高的邮件可能因为件数少,时效快,服务好,保全与妥投率都较高
在过往的案例中,邮差有不少将装有支票的挂号遗失或误投
重则有寄件者希望依面额提供担保,否则追究相关行政责任,改由公司出面
中则有希望出往返法院注销支票相关费用,寄件者自行处理
轻也有寄件者不追究而自行处理之情况,这真的是大心了
但令人最感到诡异的莫过於,每次事情发生,寄件者总是怒气冲冲言明事情严重性
而却又将如此重要的东西交寄普通挂号,而非其他资费高的邮件种类?
在这边可能很多寄件者不清楚,每个混投或特投的邮差每天必须经手几百件挂号
混投的区段尚必须兼顾一两千封平信+限时信
邮差也是人,不是电脑或机器,"寄件者对邮差的误投或遗失其实必须要有期待"
只是这个值会随着每个投递邮差的服务态度(专业,认真,细心,负责程度.....)
或投递邮件性质(平信,限时信,普挂,包裹,快捷.....)而有所不同
也因此我认为邮政法规才会有这个理赔上限的金额存在!
试想!?若以一封普通挂号(25元)却要邮差去负无限的责任
是否存在着寄件者与邮差之间所负的责任极大的不对等!?
再者,一封密封的挂号,邮差根本不晓得其内容物之详细内容
於此,他只能期待,也只能一视同仁地假设这些邮件的最高价值为575元
也并不会刻意地想要去误投或是遗失某些信件
实务端听说,通常也是多与寄件者沟通,也常常会有还可以接受的结果(所见所闻)
因为沟通过後寄件者若明白一些相关规定,也知道并不一定真的讨得到便宜
我想也没几个真的会依面额去提供担保,可能就是被追究行政责任,对客户也没好处
大部份就是各让一步,出个注销费,虽然比法定上限多,但好处是可免於行政责任
以上还是要呼吁一些客户,对於交寄贵重物品切勿贪小便宜,尽可能依规定
避免因邮件遗失(有很多原因)或误投而徒增困扰
至於就递送端而言,还是要尽可能减少误投与遗失,这是最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法
否则在这个以客为尊的流通业必然会为自己招来许多困扰
有很多情况真的不是单纯法规就讲得通的,毕竟台湾还是个兼顾情理的社会形态
最後,之前家族尚有高见提出需负相关民事责任,或有几分道理,
但某些观点个人并不苟同,盼有真实的案例来讨论或可更为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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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们一起做这四件事好吗? 天天想念
我说~那是一定要的! 绝对信任
但愿我能为你做的还有更多..... 坚持到底
相信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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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alu:除非邮法修正 不然无解 会寄支票 大多马是商号公司大宗交寄 08/24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