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nyKJ (I'm in 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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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2007/08学年度各类外国学生奖学金申请规定
时间Fri Mar 2 14:33:31 2007
公告2007/08学年度各类外国学生奖学金申请规定
1.申请期间:2007年4月2日至16日止(注:您必需於截止日期前,上网填写申请表并
将相关书面资料送达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才算完成申请程序,如未完成或逾期完成者不予
受理)
2.申请方式:请於前述申请期间内,至本校奖助学金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非申请期间无
法填写),再将您应缴交之书面资料(请详本公告第七点)送至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第二
行政大楼4楼402室)。
3.申请资格:在学且具正式学籍之外国学生,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大学部满一学期,每学期至少修习9学分,历年学业总成绩平均达70分以上,且未受
学校申诫以上处分者。
(2)硕士班或博士班,满一学期,每学期至少修习一门学科,历年学业总成绩平均达75
分以上,且未受学校申诫以上处分者。
(3)硕士班或博士班,於撰写论文期间,无前一学期成绩者,除历年学业总成绩平均达
前项之规定外,另应提出指导教授推荐书及论文撰写计画(至少须包括研究动机与目的、
研究架构与设计、资料蒐集来源、论文大纲、参考书目等),且未受学校申诫以上处分者
。
(4)担任本校外籍生联谊会负责人,历年学业总成绩平均达70分以上,如於撰写论文期
间依前项之规定,另应提出担任社团负责人之社团活动成果报告;同一外籍生此类申请以
一次为限。
4. 核给名额:
(1)国立台湾大学外国研究生奖学金:20名(限硕、博士生)。
(2)感恩奖学金:6名。
(3)教育部外国学生普通奖学金:视2007年教育部核配本校之奖学金总金额而定。
5. 核给期间及年限:
(1)国立台湾大学外国研究生奖学金: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
(2)感恩奖学金: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
(3)教育部外国学生普通奖学金:2007年1月至12月。(於核定获奖名单後,第一次核发
奖学金时,会追发1月至当月份奖学金。)
受奖生如遇休、退学及毕业时,即停发其奖学金,并得由候补学生依序递补。同一受奖生
受领同一种奖学金之期限,大学部至多4年,硕士班至多2年,博士班至多 4年,惟候补生
递补正取生受奖期间如超过8个月以上者,应以受奖一年计算受奖年限之规定。
6. 核给金额:
(1)国立台湾大学外国研究生奖学金、教育部外国学生普通奖学金:
1.大学部每次核给每名每月新台币1万5仟元整。
2.硕士班每次核给每名每月新台币2万元整。
3.博士班每次核给每名每月新台币2万5仟元整。
(2)感恩奖学金:大学部、硕士及博士班每次核给每名每月新台币1万5仟元整。
7.缴交资料:
(1)申请表。(请上网填写後列印出来)
(2)历年成绩单。
(3)撰写论文者,尚须缴交指导教授推荐书及论文撰写计画1份。
(4)以外籍生联谊会负责人申请者,尚须缴交社团活动成果报告。
8.其它:
(1)相关奖学金办法请详本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网站→外国学生各项资讯 →奖学金。
(2)於核奖期间如已受领我政府各部会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奖学金。
更新时间:2007-03-02 1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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