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j1986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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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拜托] 学分抵免的问题
时间Fri Jul 21 06:03:52 2006
噢,因为这个「
http://0rz.net/ea1wY 2~7页」新修课程相关的关系来恳请助教帮忙解
释条文...这关系到众生福利,且有其急迫性(选课在即),拜托了。三个组别下面
(p.5~7)有一个小格叫做其他,内容是这样的:
┌───┬─────────────────────────────────┐
│其 他│ 全年课程仅修半年及格者,改为「计入选修学分」,详见附件。 │
│ │ 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改为「计入选修学分」, │
│ │ 详见附件。 │
├───┼─────────────────────────────────┤
│ │ ( ˇ ) 94学年度起在学学生均适用。 │
└───┴─────────────────────────────────┘
有关这个规定,是否有详细的内容?我依照指示去找了「附件」,虽然这个资料本身就
是附件,小人愚昧,找不到附件的附件..於是诚惶诚恐的来此询问。我的问题是,若必
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计入选修学分的话,则最高抵免是多少学分?有无任何限制?
看了一下相关法规,可能是我的门路找错了,没看到相关的,只有在双主修办法中看到
「性质相同」科目的兼充20学分,看是这与上开要件不符合,希望有耐心有爱心的助教
姐姐代为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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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0.194
※ 编辑: srj1986 来自: 203.73.10.194 (07/21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