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上姓名,我是政治政论一升二的许容祯,无名小卒一枚不足挂齿。烦劳诸位姊
姊,先行谢过:)
==============以下是问题的分格线================
以政治双哲学而言,敝人目前已修「哲学概论」与「逻辑丙」(各2学分)作为两门G1
领域之通识。
然哲学之必修含:「哲学概论(上/下)」(6学分)与「基本逻辑(上/下)」(4学分),
基本上通识与必修性质不大相同,但是敝人却认真的因为通识而想双该系。
上次冒昧丢了元裕姊数颗寓意不明的水球,深感抱歉,然问题在於若敝人双了哲学
後大二以上再修哲概与逻辑,政治本家可否采计大一既修之此二通识?
翻了双主修法规仅见《国立台湾大学学士班学生修读双主修办法》第六条*(只看到
「必修」相关规定)与政治系修业规定之「通识教育12学分」(二者并不相关),其余
未见详细规定。
(昨日?)已至哲学系办却扑空,择日再行,先行询问本家助教姊姊,万分感激!
*《国立台湾大学学士班学生修读双主修办法》第六条:
修读双主修学生,其已修习及格之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
目性质相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加修学系之科目学分;其已修习及格
之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本学系决定得
否兼充为本学系之科目学分。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学分不足者,应指定替代
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并检具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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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rj1986 来自: 210.64.246.235 (07/17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