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yang (肌腱炎者少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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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关双修的学分
时间Sat Jan 15 14:35:22 2005
※ 引述《lolosky (教授的手都断掉了...)》之铭言:
: (1)
: 如果我有双修经济系(去年开学申请过的)
: 我修习经济系开的"统计学与实习"(8学分)
: 可以同时兼充本系开的"应用统计学"(4学分)吗?
: 如果不行的话...就代表我要修两次统计罗
: 如果可以的话...那是不是要用选修之类的课程将应应统的4学分补满??
这个问题我去年九月也问过,不过我是双修社会:)
依去年元裕助教给我的解释,一般一个学分只能被捉一次
除非两系其中之一有规定可以兼充才有可能两边抵
所以依照经济、政治都没有允许兼充的情况
像经乙、经原,统计、应统你都是得修两次的╮(﹀_﹀")╭
另外我有一个还是没搞懂的地方想请问助教
社会系规定双修生可以兼充二十个学分
我上次问社会系那边,他说兼充的权力是掌握在政治系手上
但是你上次跟我说的,这个权力却是掌握在社会系手上
我两边跑了几趟都还搞不清楚-_-
如果是社会系决定,那就能抵二十个学分
如果是政治系决定,你上次说只要政治系决定的就一定不能兼充
可不可以请问到底应该怎麽算啊-_-?
: (2)
: 还有
: 所谓选修学分 如果规定要修满本系课程六学分
: 那是不是说 其他组的必修课 或是系上开的选修课程都行
: (3)
: 外系的民概能不能抵公行必修民概?
: 听说是不行的样子是吧...
: ~~谢谢助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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