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yang (新座骑Mazda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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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经济学原理的问题
时间Fri Sep 17 23:51:31 2004
※ 引述《tommy1127 (我真是猜不透你呀)》之铭言:
: 请问
: 经济学原理可以同时抵大二的经济学乙
: 和财金的经济学甲上吗(如果我有幸能双修的话XD)
并不可行,请见
http://140.112.8.91/stu_menu/001/14-国立台湾大学各学系学生修读双主修办法.doc
「第 六 条 本学系与加修学系之专业(门)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得否兼
充为加修学系之科目学分。如有不得兼充者,应由加修学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
,并检具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备查。」
开学之後教务处又对此点做了修正,本来一律由加修学系决定能否兼充,今年起改为若欲
兼充学分为本系所开,能否兼充仍由加修学系决定,若欲兼充学分为加修学系所开,则能
否兼充改由本系决定。
举例来说,假设某政治系学生甲双修社会系,想要拿政治系政治学兼充社会系的政治学,
由於他所修的政治学是本系开的,所以能否兼充的决定权在社会系手上;反过来说,假设
他想拿社会系开的社会统计来兼充政治系的应用统计,那麽决定权就在政治系手上了。
而以你的例子而言,第三系(经济系)所开的课能否兼充要由谁认定?这个条文上好像也没
有说清楚,不过根据我跑了两边系办的结果,很有可能仍然是由政治系决定。而政治系的
立场就是绝对不能兼充╮(╯_╰)╭ 。而财金系能否兼充可能你就得跑一趟财金系系办,
不过通常若是同意兼充,应该都会在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这个网页中注明,没有写的话机会可能就不大了
至於能不能以另外的替代科目补足学分,助教学姊之前的说法是政治系可以决定,不过後
来我看到这条规定,似乎决定权是握在加修学系才是,这点可能要劳烦助教学姊说明了。
其实开学的时候发的那本学生手册挺有用的,或许自己可以多翻翻
: 还有李锡琨教授 叫我们自己在选课单上写个L就可以了
: 这样真的行吗 有点不太保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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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mmy:还真是月经题......... 219.80.129.57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