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oo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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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本国宪法是必修课程吗?
时间Wed Sep 15 08:29:45 2004
※ 引述《dearkoda ()》之铭言:
: ※ 引述《kuenwei (KuenWei)》之铭言:
: : 88 学年度(含)起本领域已分为两科[本国宪法、公民教育]各2学分, 除另有规定外,依开
: : 课院别任择一科(二学分)修习,学号单号於上学期修习,学号双号於下学期修习。
: : 这是学校选课查询系统上写的耶
: : 这是什麽意思阿
: : 我是政论一
: : KuenWei
: 你看这个会比较实际
: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3021 政治系政论组 毕业应修学分统计表 93 学年度入学学生开始实施
选课特别规定
1.所有全年课程皆上挡下,「上」未修习或修习未及格,不得修「下」。
2.自91学年度起,因必修课程调整或停开导致必修学分不足者,补足应修最低学分总数即可。
3.重复修习之课程其学分数不列入毕业总学分。
备 注
一、共同必修科目 16 学分(含国文 6、外(英)文 6、历史 4 等领域科目
及进阶英语一、二各0学分)。
二、本系自订必修科目 78 学分,选修科目计 34 学分。(选修科目不限本系课程)
三、体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计 4 学分。体育学分均不计入毕业时应修最低学分
总数内。服务一、二、三必修,0 学分。
四、毕业时学生应修最低学分总数=共同必修学分+通识教育学分+系订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五、
(1)外文领域限定修习英文
(2)全年课程仅修半年及格者,不计入毕业学分
(3)超修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领域课程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5)修习本系所属领域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6)修习本系所开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7)通识*课程充抵通识2学分後,多余之学分不计入选修学分
(8)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不计入选修学分
六、其他:
1.欲超修者,须上学期平均成绩达八十分以上,且将成绩单影本附於加退选单上,
由系办审核。
2.全年课程,「上」、「下」需选修同一班次,除与必修课冲堂,不能如期毕业者
外,不得任意换班。有前述情形者,须提书面报告,请系主任同意,始得换班。
3.本系学生毋须修习「中宪领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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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