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ronwu (亨利亚伦)
看板Polioffice
标题Re: [问题] 看不懂一个规定
时间Mon Aug 2 18:04:50 2004
※ 引述《luxurylover (喔 梅林的胡子啊)》之铭言:
: ※ 引述《aaronwu (亨利亚伦)》之铭言:
: : 这个不行 因为政治系大一共必免修本宪 而是因在大二会上中宪
: : 这个也不行 跟政治系的中宪算同名课程
: 降修法律系宪法实在有够亏
: 什麽都不能算 四学分的重课居然比一学分的体育课还不如
: 不能抵政治系中宪这我可以理解
: 但是既然不同 为何又和中宪算"同名"所以不算选修?
: 好奇怪的双重标准啊
那是小生听说的啦!助教未必以同名为由 驳回这门采计认定
我比较确定的是不能抵而已
换言之 较正确的说法应是重复修习(依前面文章来判断)
而非以同名为由驳回该门学分充选修之认定
而且不管是法律系四学分的宪法
还是全年六学分的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现调降为四学分)
上课的内容还不是几乎都一样
不管是那系开的
到仿间买本宪法教科书或考试书念一念 应付这科考试都不难
而且考量的基点应该在於
不管你是先修政治系的中宪後修法律系的宪法
还是先修法律系的宪法後修政治系中宪
概括而言 要念的东西都差不多
一般对後门类似课程 就不用再多下心思(设你首次修宪法时基础就打的不错的话)
讲白点就是
念同本教科书(就算有差也差不了多少)
却拿两门课的学分(若未改制前 就是十学分 政治与法律合计十学分)
真正的理由 请参照助教以前的文章
哪一篇我不记得了 但我记得她确实有解答过(#174)
政治系去修大一那门过轻的共必本宪二学分 要丢到垃圾桶
同时修习法律系四学分宪法与政治系中宪与政府 算是重复修习
是故基於保险起见
下次修课前请先找助教或上网找文章确定
不然就真的亏大了
※ 编辑: aaronwu 来自: 140.112.211.191 (08/02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