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oo (魔咒—猪头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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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只修上 不修下
时间Wed Jan 7 15:18:03 2004
请注意看修课规定中的通识规定
「通识课程」选课注意事项
「通识课程」为必修科目,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能毕业:
八十一学年度(含)以前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四至六学分。
八十二学年度(含)以後,八十五学年度(含)以前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八学分。
八十六学年度(含)以後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十二学分。
进修学士班学生自八十七学年度(含)以後入学学生,应修习通识课程八学分。
注意事项:
八十六学年度起通识课程分为人文学(G1)、社会科学(G2)、物质科学(G3)、生命科学
(G4)四大领域,各课程所属领域列於备注栏内。
加有「G」字号课程表示经本校共同教育委员会核定之课程,选修未列G字号课程,不计
入通识学分。
选修本系所属领域之通识课程(如中文系属人文学领域,其学生选修G1之通识课程)亦不
计入通识学分。
通识课程选修方式有下列两种,可任选其一:
1.除本系所属领域外,其他三领域皆应选修。
2.其他三领域中选二领域,其中任一领域至少应选四学分。
通识课程若属系(所)经常开授之专业课程(领域代号後加有「*」者),其学分采计方
式如下:
1.若超过二学分,每门课(全年课程上、下学期算作一门)仅采计二学分。
2.如某一门科目与学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选修之学科相同者,不得采计。
课程如兼跨二领域以上者,其学分采计方式如下:
1.得选择计入其中任一领域(如机械系所开「工程与生活」领域为G1234,中文系属人文
学领域,其学生选修可选择计入社会科学、物质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机械系属物质科
学领域,其学生选修则可选择计入人文学、社会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
2.八十七学年度(含)以前入学学生修习,皆可承认其通识学分;但八十八学年度(含)
以後入学学生,选修一门以上含本系所属领域之跨领域通识课程时,仅承认一门为通识
学分(如:机械工程系学生若选修所属领域为G23及G1234二门通识课程,仅承认一门为
通识学分),如选修不含本系所属领域之跨领域通识课程,则不受此限制。
(一)至(五)之注意事项自八十六学年度入学新生开始实施。八十五学年度(含)以
前入学学生依旧制选课规定实施,但若选修之通识课程属系(所)经常开授之专业课程
,其学分数之采计仍应依注意事项(四)之规定实施。
学生修习通识课程应依照备注栏内之规定和限制修习。
通识课程之学分数列入学生最低毕业学分数计算。但超修或不可充抵之通识课程学分数
,是否采计为选修学分,由学生所属学系认定之。
※ 引述《tracie ( )》之铭言:
: 课程备注是:「选修兼为通识。。G1*:人文学领域。可充抵通识2学分」
: 那意思是说,要修完上下,然後通识可以算4学分吗?
: ※ 引述《Jessieoo (魔咒—猪头再现)》之铭言:
: : *冷酷状* 不会!
: : 我是丑女,谢谢。
: 为什麽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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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