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oo (魔咒—猪头再现)
看板Polioffice
标题Re: 请问助教姐姐
时间Sat Jan 3 17:56:41 2004
记得看清楚
国立台湾大学九十二学年度第二学期
选课注意事项及缴交学杂费(注册)须知
u更正:请於3月19日自行上网(
http://info.ntu.edu.tw)下载加退选後选课清单。
若发现记录所载与所选课程不符,应於3月26日之前迳向所属注册单位办理更正(仅
限更正,不得藉以办理加退选)。
u停修:加退选截止後,学士班学生若有课程无法继续修习者,得依本校「学士学位
班学生停修课程办法」之规定,於5月13日之前申请停修一科。
u附注 :
一、 学士班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数︰应届毕业学年9~25学分,其余各学年15~25学分
。但若因特殊情况经系主任核可者,得於当学期超修或减修学分。
超修至多以
增加8学分为限,减修至多以减少6学分为限。延长修业年限者,若应补修或重
修之课程低於9学分,得仅修习应补修或重修之课程。进修学士班学生每学期修
习学分数:6~20学分,但修业年限最後一年起,下限不受6学分之限制。
二、学生不得选修上课时间互相冲突之科目,否则所修冲突之科目一律予以注销。
三、重复修习已修读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称相同之科目,重复修习之学分不计入应修
最低毕业学分数内。
※ 引述《brokenwing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之铭言:
: ※ 引述《handsomemax (手一些)》之铭言:
: : 我记得是算课,不是算学分。
: : 至多超修两门课
: : 就是扣掉两门学分最多的课後,你的学分必须不大於25..
: 我好像之前也是听到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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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