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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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议会投票亮票不违法 一般选举亮票仍有罪
时间Wed Sep 2 19:21:40 201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Lvjkhns ]
作者: f14mp5 (居隐)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议会投票亮票不违法 一般选举亮票仍有罪
时间: Wed Sep 2 19:21:02 2015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902/15086755.html
<议会投票亮票不违法 一般选举亮票仍有罪>
中广新闻网 (2015-09-02 12:10)
(潘千诗报导)
「议长」选举亮票是否违法,最高法院昨天终於统一法律见解,认定往後类似的「议长」
选举亮票案,终审法院各庭都会统一作成「无罪」判决。对此,检察总长颜大和以及法务
部长罗莹雪都表示,尊重。至於一般民众选举时亮票,颜大和说,选罢法明文规定,亮票
有罪。
面对议会选举亮票案的非常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检察总长颜大和表示,最高法院跟一、
二审以前都有不同判决,有时判有罪,有时判无罪,但最高法院1号推翻以前的见解,检
察机关表示尊重。「但这见解妥不妥适?社会自有公论,不便评论。」
外界也开始担心,若是一般人民选举时亮票,或是明年立法院长选举时,立委也比照亮票
是否都无罪?颜大和说:「一般人民选举时如果亮票,在选罢法中明文规定是有罪的。」
但在立法院部分,颜大和说,立院有立委职权行使法,与一般的地方制度法不同。
法务部长罗莹雪则说:「至於这样亮票,对於贿选的风气会不会有一点助涨则是法律问题
,如果民众觉得不妥,就要透过修法程序解决。」
罗莹雪认为,决议至少让检察机关知道什麽时候要起诉,什麽时候不要起诉。
----------我是分隔线----------
个人心得:
未看先猜会有人拿「恐龙法官」新成语骂人: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0/09/23/%E6%96%B0%E6%88%90%E8%AA%9E309/
不过说到选举,由於选举而出现的新成语很多~~
像是会让司法官员很忙的「贿声贿影」: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8/01/11/%E6%96%B0%E6%88%90%E8%AA%9E61/
及台湾曾发生的「车站反贿,买票何罪」: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8/02/11/%E6%96%B0%E6%88%90%E8%AA%9E77/
还有候选人爱送上的「政策牛肉」: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1/12/%E6%96%B0%E6%88%90%E8%AA%9E285/
及「选举支票」: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2/01/%E6%96%B0%E6%88%90%E8%AA%9E286/
更别忘选举前常出现的「幽灵人口」: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9/12/04/%E6%96%B0%E6%88%90%E8%AA%9E289/
当然,本人是「直言不贿」的: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2/01/08/%E6%96%B0%E6%88%90%E8%AA%9E369/
却也担心台湾出现「杰利蝾螈」: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4/11/20/%E6%96%B0%E6%88%90%E8%AA%9E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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