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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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中研院建议修法 法务部反对
时间Sun Jul 8 22:45:17 2012
我也来说说我的看法好了,并且在提出几点法规规定的建议:
一、刑法本来就有依「业务正当」行为,可以阻却违法的规定,
何谓「阻却违法事由」?--即,当法规规定事由成立时,则可以「阻却违法性」,
也就不构成犯罪行为,那现在问题是,怎样是「业务正当行为」?
那就是由医师公会与医事法去规定某些「正当医疗行为的必要程序与内容」,
换言之,不必免除刑事责任而是限缩刑事责任,
就我概念上,「重大过失与故意」请恕我无法接受任何可以免除该刑事责任的理由
二、就民法上,医生如果是受雇於医院的,依照民法规定,
本来受雇人与雇用人就必须连带负担「侵权行为责任」,
我也实在无法接受任何理由可以免除因业务过失而造成的民事责任,
由台湾医学院训练出来的医生,就基本的医疗道德与业务注意,难道也做不到吗?
不可否认医生责任很大,但是「生命」是绝对重要的,
病人因为信任医生而接受治疗,医生善尽注意义务并告知义务,
无所隐瞒而让病人有所选择,试问:这样哪来业务过失?
所谓业务过失,就是指长期从事某件工作或因其专业而培养比常人更多的注意义务!
倘若如此,我也实在不知道废除民事责任的必要性
三、很多人说医生很弱势,但我很质疑,医生真的很弱势吗?
在台湾的病人能否选择「不同国籍」的医生?
医生可以选择改从事「医美」,但病人并无法「选择可否不生病」,
就选择的「能耐」上,病人就整个医疗关系中根本是弱势的,
因为病人并没有医生专业,也没有透明资讯可以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医生,
医生是否对病人的病情有所保留或忽略,病人也根本无从得知,
医生真的弱势吗?--就好比现在不断提倡消费者主权,难道厂商就变弱势吗?
到底是法院的判决并不专业,无法了解整个医疗行为过程,
还是医生自己也有不少过失责任呢?--毕竟医生有「选择如何治疗病人」的能力
我一贯主张:
一、让医生参加「医事责任强制险」分担风险,
让医生因爲一点点过失或迫不得已而伤害到病人时,还有让病人得到赔偿的机会,
却又可以让医生责任得以减轻,让医病关系得到提升!
二、如我第一、二点所说,我实在无法接受医生悖於其专业与道德而伤害病人,
因此,维持民刑责任,但要建立「医疗行为正当程序与内容标准」制度,
由医师公会、学者与监识专家组成「医疗过失审议委员会」,
以及建立专业医事诉讼程序,在医疗过失审议委员会审议过失程度後,
连同检察官起诉书一起送至法院,并由法官与医事参审员组成「医事法庭」加以判决,
至少做到「勿枉勿纵」,当然遇到不对的判决,监察委员也要适时的处理!
总之,我绝对反对「废除医事行为民刑事化」,
因为「废除民刑事化」也绝对无法改善医病关系,充其量只是避免医生责任而已,
但这种做法反而会「更加恶化医病关系」,毕竟病人没有任何选择权!
医生却还可以选择医美逃避责任并赚大钱,难道不正说明医生也不那麽良善吗?
--
「唯有诉诸人民才能防范政府流於独裁」--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因为
在多元社会中的人民不易达成共识,因此唯有「以野心来对抗野心」,
靠政府部门与政党间的相互节制与竞争,来达成权力的平衡
--联邦论
『制衡,而非合作,才是美国开国先贤思考维护政治秩序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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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46.32
1F:推 chosenone:一个行业好不好是要和其他人比较之後才知道的 现在实情 07/09 02:59
2F:→ chosenone:是台湾几乎各行各业都不好 只是变差的程度多少而已 07/09 03:00
3F:→ chosenone:工时愈来愈长 收入和以前比不增反减 很多行业都这样 07/09 03:01
4F:→ chosenone:还有以前拥有高道德光环的行业也蒙尘不少 07/09 03:03
5F:→ chosenone:还是那句老话 一个行业大家抢着做 那代表综合来说这行业 07/09 03:06
6F:→ chosenone:没有某些人讲的那麽惨那麽烂 反正做一行怨一行很常见 07/09 03:06
7F:→ chosenone:医生是一群极端聪明的人 但聪明和良善恐怕没有什麽相关 07/09 03:08
8F:→ TKC4062:一个行业大家抢着做代表没有某些人讲的那麽惨那麽烂? 07/09 09:24
9F:→ TKC4062:1F的是没看见台湾越来越多医师不肯走五大科和出走吗 07/09 09:25
10F:→ uka123ily:医学生还是抢着进来,自传也是都充斥爱人如己高尚情怀 07/09 09:27
11F:→ uka123ily:等到年级越高就会开始转变... 07/09 09:28
12F:→ stevegreat08:人是自利的 07/09 13:47
13F:推 allnovels:医生本来就是期望限缩刑事责任到故意或重大过失 07/09 14:00
14F:→ uka123ily:不要乱说本来,我听到跟楼上完全不同耶XD 07/09 14:12
15F:推 puec2:五大科没人做 就开放更多人念医科不就好了 07/09 14:46
16F:推 TKC4062:给楼上,台湾护校一堆,可是还是缺护士 07/09 15:58
17F:→ TKC4062:不改善工作环境,只想靠开放名额跟本是饮鸩止渴 07/09 16:01
18F:推 allnovels:医生没有一个统一的代言者,有不同的意见是合理的 07/09 17:25
19F:→ allnovels:重点是本来就不可能去刑甚至去民,但一定要限缩适用 07/09 17:25
20F:推 immoi:推这篇 也推allnovels 争废除民刑事责任毕竟是少数医学生 07/09 19:29
21F:→ immoi:我想真正大部分医生只要稍微了解一下都会赞成本篇的做法的 07/09 19:30
22F:推 hahawow:不只是医师,每个人都会犯错,越急迫越复杂犯错的机会越大 07/09 22:23
23F:→ hahawow:就像做数学演算一样,有没时间验算(急迫性)和计算的复杂程 07/09 22:24
24F:→ hahawow:度都会影响考试得分 07/09 22:24
25F:→ hahawow:所谓大家抢着做不都是不明内情的外行家长和学生? 07/09 22:25
26F:→ hahawow: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很多人都不会再填医学系的 07/09 22:26
27F:→ hahawow:反正目前的趋势就是自认会犯错的就尽量不进入急重症科 07/09 22:27
28F:→ hahawow:以维护医疗品质(非医疗量) XDD 07/09 22:28
29F:→ stevegreat08:医生想转行欢迎之至,不过我想他们还是会当医生,只是 07/11 18:32
30F:→ stevegreat08:当的不是救人的医生,而是坑人钱的医生 07/11 18:33
31F:推 volkov:推,想法相同 07/1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