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中研院建议修法 法务部反对
时间Fri Jul 6 21:16:55 2012
个人绝的分两部分来看
1.刑事无罪 民事要赔
某些法官的逻辑 也许受了法学院高身博大精深的薰陶
思考果然和社会普罗大众不太一样
例如 汽车撞机车 即使汽车没有犯规 刑事没罪
民事却要赔 特别是撞死还比撞伤赔偿少
因为有些人的逻辑认为 在此单一事件中 对方已经用生命 身体付出
所以对方也'应该有义务' 作金额上的补偿
真是高深的理论!
所以 大部分砂石车 撞到人 重伤 倒车 再辗一次就对了!
伟灾!
医疗人员 如非刻意 也是很少见 不然不会有犯罪意图
就像上偏推文举新加坡航空的例子
除非要投诚 劫机 趁机作不法的活动 一般来说 机师不会故意去伤害旅客
因为伤害旅客 几乎被开除
这个法律案件 变成国际大笑话 国内机师出走
2.医疗充满不确定性太多
很多内科疾病 只能控制 更没办法打包票医好
基本上 为什麽会送到医院? 就是对生活在成不便 甚至有生命危险
但是医生只能根据知识经验 当真探反向去找出原因
不能找出原因的一定有 只能靠时间 知识 经验 医疗技术发展慢慢解决
莫札特不到四十岁死於肺炎 线再看起来很不可思议
但是那时候还没有抗生素
日据时代 治疗肺结核的方法 是把结合病人关起来 避免传播
因为 台湾第一个治疗肺结核的药物STREPTOMYCIN 约在民国五十年才进入
很多疾病 医师也很无奈 更很多手术 充满不确定性
例如那法官的经验 超音波下 经验下疑似恶性肿瘤 只能手术切下来病理化验
以结果论的想法真的是有问题
因为如果你不去检查 怎麽会之绍良性恶性?
影像学上根本无法保证
医疗的逻辑准则 第一个就是不伤害 在来就是治疗控制 尽量找出诊断
让病仁和家属减轻痛苦
我个人也有经验 皮肤受伤看皮肤科说怀疑粉瘤 epidermal cyst
切除病理化验只是acute inflammation 心中终於松一口气
切除胆囊 对一般人几乎没有太大影响 胆囊只是暂时储存胆汁的器官
李敖也作过此手术
很多医疗上 在还没确定非恶性前 都会假设他有可能碧成恶性
尽量排除
当然 伟大法官的观点 未必如此
※ 引述《houkoferng (我要成为石~油~王~!!!!!!)》之铭言:
: 我同意去刑事化的理由就跟机师的问题一样,已经有特别法规范的职业
: 除非有特定的原因,是不应用刑法去处理。
: 但民事责任是家属的看法问题,你不能拿着医生要救命所以不应该要求民事求偿
: 医病关系的维护,本来就是医疗专业的一环。而且政府也没有必要保护一个特定行业
: 去妨碍其他人主张权益的管道,就像机师虽然不受刑法起诉,但受害者家属还是可以
: 提起民事赔偿的请求,那是两回事。
: 这种问题大可在术前同意书中就讲清楚
: ※ 引述《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之铭言:
: : 推 houkoferng:同意应该要去刑事化 07/04 08:59
: : 民事责任也要去除才行
: : 没有理由救人还要赔钱
--
On a given day, a given circumstance, you think you have a limit. And
you then go for this limit and you touch this limit, and you think,
"Okay, this is the limit." As soon as you touch this limit, something
happens and you seddenly can go a little bit further. With your mind
power, your determination, your instinct, and the experience as well,
you can fly very high. ~Ayrton Senna da Silv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8.9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