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医疗行为应该去民刑事化
时间Tue May 15 17:26:13 2012
※ 引述《CrazyMarc (What The Fuck <WTF>)》之铭言:
: ※ 引述《hahawow (哇哈哈)》之铭言:
: 前文提到法界早就有「容许风险」这概念
: 也早就体认医疗行为必然伴随风险
: 请不要再打稻草人
: 法界没有要求医疗行为0风险
: 而是「能合理降低的风险,个案医生竟然没尽注意义务而未能降低」
问题在於
谁能判断医师是否能合理降低风险
法官吗? 不可能
当然只有医师的专业才做得到
这也就是长期让医界诟病的一点
: 现在的问题是贡献低赚钱多的医生风险低,贡献高领薪水的医生风险高
: 是医生群体里自己内部风险分配不均
: 该检讨的是把医疗事业的风险合理分配到各个科别的医生
每一科的性质不一样
你能要求皮肤科和脑外的风险一样吗?
: 在要求免责或全民负担前
: 请先看看同业是不是过太爽没有共同承担医疗事业的整体风险
由此可知发文者对医界根本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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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健保
推动医疗行为去民刑事化
解散仇医会
台湾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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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5.161.247
1F:推 uka123ily:不知道先放大绝就输了嘛 05/15 17:43
2F:→ stevegreat08:不是每个人的注意义务都相同....法院与法律从没有说 05/15 18:19
3F:→ stevegreat08:所有医疗行为注意义务都会不同,自然会要求不同程度 05/15 18:20
4F:→ CrazyMarc:都送监定了,哪是法官自己瞎子摸象判断过失? 05/15 18:22
5F:→ stevegreat08:况且目前我们大部分的主张是成立专业证人制度 05/15 18:22
6F:→ CrazyMarc:风险不一样就不能一起分担保费吗?那健保费的计费原理是 05/15 18:23
当然不能
为何风险不同就要共同承担
保险本来就是要依风险来计价
7F:→ CrazyMarc:???这种具制度性的措施本来就不要求依风险计价。 05/15 18:24
8F:→ CrazyMarc: ^目的(插入少打的字) 05/15 18:43
9F:推 hahawow:目前还没有哪个产业要全产业的人负连带风险责任的, 05/16 19:30
10F:推 hahawow:健保的确这样搞(不过有量能付费),搞出健保受害的是医界, 05/16 19:34
11F:→ hahawow:医师选择远离风险,却还想用这个制度强迫分摊风险, 05/16 19:35
12F:→ hahawow:也许社会吃定了医师舍不得转行,直到全部一起沉船为止..... 05/16 19:37
※ 编辑: monyan 来自: 218.171.200.239 (05/16 21:21)
※ 编辑: monyan 来自: 218.171.200.239 (05/16 21:22)
13F:→ CrazyMarc:保费要不要依风险程度区分是看「制度目的」 05/1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