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 (99%是眼镜与吐槽)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医疗行为应该去民刑事化
时间Sat May 5 08:40:46 2012
: 3. 强力修法,若是法官做出误判或是因判决结所导致的恶劣社会风气,则法官必须重惩革
: 职
: 推 NKN:推1跟2 3不行 那跟医师没医好要判刑的道理一样 05/02 13:44
: → NKN:法官原本案子就审不完 一旦成立更没人要当法官 05/02 13:46
: 由医师担任法官
: 不会增加原有法官的负担
这你似乎有点弄错问题
法官的工作固然会影响很多人的一生
但因为其责任重大所以对其判决的影响必须有免责权
假设照3所说
那就换成法官就跟现在医师面对的问题一样
无法专心审理案子
而会饱受滥用法条的反告诉威胁
法曹界的问题比医疗界还要再更黑很多
这样子就换变成法院机制完全停滞
恶劣的影响更多
这要修正成立跟有关医疗诉讼的专业审理机制即可
要求法官误判要受惩处这违反司法独立的精神
否则不知多少败诉的人要告法官误判 又是谁来判定法官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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