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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策] 亲民党的好政策
时间Tue Feb 14 18:16:44 2012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新闻稿:提案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一条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新闻稿
中华民国一O一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二
亲民党团提案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一条
」(CAC)截至目前为止,因仍存有重大争议,「食品法典」(Codex)并未开放使用,
本条文修正接轨Codex标准
亲民党团对於食品安全议题一贯立场如下:
‧坚持食品安全及国民健康不应作为任何国际贸易谈判或政治运作之筹码。
‧食品安全应全面於法制层次确保:
相关法律体系之完备应朝可长可久之方向建制,而非近年来左支右绌之个案式、议题式处
理,举凡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相关食品安全规范,应以科学合理之法制标准执简御繁
,一体适用於所有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标准应与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
)所制订之「食品法典」(Codex)从源同步接轨:
现代诸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并非我国当前之传统知识、科技水准及实验检证足资判断是否
安全,因此应寻求普世可信赖之先进科学准据,以确保我国食品安全规范不低於全人类所
应遵循之标准。
准此,本党团所提「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一条」修正案,将使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相
关安全标准从源与当前全球人类可信赖之先进科学标准,即「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所制订之「食品法典」(Codex)同步接轨,此标准亦
可同时衔接「世界贸易组织」(WTO)所规范之食品贸易标准,以使我国际食品贸易符合
WTO贸易准则,一体适用所有贸易夥伴国,俾利我国与友邦之食品贸易往来互利共荣。
以迩来热议是否开放瘦肉精残留标准之事件为例,本质即属食品安全范畴,亦牵涉国际贸
易领域。此一议题,於今论辨焦点在於瘦肉精中之「培林」(Ractopamine),是否应开
放使用并同时订定残留标准(其他毒性更高之瘦肉精全面禁用并无争议)。据知,目前已
开放培林使用国家仅二十余国(多数为畜牧出口国),明文禁止使用国家则有二十九国,
总体而言,全世界约有一百五十余国皆未核准培林之使用与残留。其中,与我国饮食习惯
接近之中国大陆、南韩、新加坡等国,皆未开放培林使用。
在食品安全范畴,当前受到全球共同信任并遵循之机构及标准,当以联合国「粮食和农业
组织」(FAO)及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共同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最为严谨,其规范系属当前人类科学水准最可信
赖之文明标准。同时,CAC所制订之「食品法典」(Codex),业经「世界贸易组织」(
WTO)规定,在食品贸易中,以「食品法典」的标准为准则。因此,此「食品法典」,不
但可为各国建立食品规范体系之可靠标准,亦同时为进行贸易谈判及解决争端之WTO准据
。
总之,「食品法典」(Codex)已是全球最重要,甚至是最终唯一可信赖之食品安全及食
品贸易标准规范。即以「培林」(Ractopamine)是否开放使用而言,「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截至目前为止,因仍存有重大争议,「食品法典」(Codex)并未开放使用,本
条文修正接轨Codex标准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自应遵循此一规范。
没有亲民党版,依小组长之意亲民党相关讨论都要po在政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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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3.12.129
1F:推 shaka1aka:...应为政治板才对 02/14 22:54
2F:→ Pissaro:应放在政治板没错,但这篇放这边也行 02/15 00:08
3F:→ stevegreat08:抱歉,这里只收「政策方面」,因此本篇通过!但其他 02/15 00:44
4F:→ stevegreat08:亲民党的纯政治讨论,如参选人得几票或私下道德而言 02/15 00:44
5F:→ stevegreat08:,一律依版规禁止,先打预防针,免得到时又来闹! 02/15 00:45
6F:推 weller:冷得要命的版还挑文章 02/15 20:13
7F:→ weller:转去新党版 02/15 20:14
8F:→ georgebb:楼上,阮宁愿这边很冷 冷得还满有水准的 02/16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