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Policy
标题[政策] 游民问题之解决措施
时间Sun Jan 29 21:08:58 2012
网 址:
http://wp.me/p28oz2-B
建议缘由:日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在议会质询时,对清洁公园之包商以冷水喷地附带
产生驱赶游民之效果甚表嘉许,甚至表示在游民身上喷水应加发奖金,引起
渲然大波。应晓薇之言论遭到众人挞伐,但游民群聚确实是社区之安全与卫
生的隐忧,因此,除了指摘应晓薇之不当言行外,如何以适当之方式解决游
民问题的确值得探讨。兹撰此文就可采行之措施提出建议。
措施原则:一、登记造册并据以提供法律上住所
二、善用公家设施以提供居所、盥洗场所
三、善用游民之人力
实际措施:一、由警方负责登记辖区内之游民。并以辖区警察局或派出所之住址为经登
记之游民之住所,以利发放社会福利救济资源及投保全民健康保险。
理由:许多游民其实符合请领低收入补助及其他社会福利津贴之发放条件,
却因为没有固定之住居所而无法提出申请。此外,投保全民健康保险
也需要有固定住居所。因此,若能由警方负责登记辖区内之游民,并
以为登记之警察局或派出所之住址为游民之住所,便可协助游民请领
相关社福补助及投保全民健康保险,藉以提高生活品质与医疗水准。
此外,以警察局或派出所为发放社会福利救济资源之据点也可在发放
相关物资之同时,了解游民之状况、及早发现毒品成瘾者以协助戒除
毒瘾。
二、对行政区内闲置之公家设施进行规划、放置床位、设置盥洗场所并备妥
盥洗用具,安排完成登记之游民休眠及盥洗。
理由:目前国内有许多政府因应扩大公共工程而建造之设施,但有许多并未
得到良好的利用。因此,不如将其规划为游民安置中心,在其内设置
床位及盥洗设备,并将已依第一点在警方完成登记之游民安排到这类
设施,使其不再餐风露宿。
三、依据完成登记之游民之身心状况为其安排行政辅助工作。其因工作所获
得之工资中,部分用於支付第二点所称公家设施之水电费用,剩余部份
则供其自由使用。此类工作可包括以下几项:
1清洁公共场所:为完成登记之游民划分负责区域,由其协助清洁大队
维护如公园、道路、巷弄等公共场所之卫生。意即将
原本众人眼中的脏乱制造者转变为整洁维护者。
2公共场所维安:将完成登记之游民分配到容易发生窃案之公共场所,
如热门景点、出入人口复杂之处、汽机车停车场等处
所负责注意公共设施、停放之车辆及可疑之人士,以
协助维持治安。意即将游民变成维护治安的帮手。
3失窃赃车协寻:为完成登记之游民划分巡逻区域,由其负责巡查停放
在巡逻区域内之汽机车,并利用可查询失窃车辆资讯
之行动装置查看是否为赃车。如查获赃车则可立即向
警方通报。
4学校导护工作:将完成登记之游民分配给学校,由其协助学校进行学
童上下学之导护工作。
理由:在给予游民可安眠之场所、健康保险之保障及卫生盥洗设备後,接下
来的工作便是提供工作机会,使其重新产生成就感及努力的动力,并
藉由提供游民对社会带来明确可见贡献的机会,协助转变一般民众对
游民不事生产、肮脏无用的负面观感。当然,可托付给游民的工作并
不限於第三点列出的这四款。相关单位如果有心处理游民问题,相信
一定可以找出更多适合的项目。此外,在第三点中所列出的工作并不
算是什麽好工作。因此,相关单位应将这类工作视为协助游民建立自
信的工具,并在游民重拾生活的力量後,鼓励游民学习其他技能(例
如参加职训局之训练)及应徵其他工作,以助其早日脱离游民身分,
自立生活。
结 语:我相信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没有人会喜欢当餐风露宿、三餐不继的游民。而
游民之所以会产生,除了本身(包括运气在内)的因素外,社会、经济的结
构性因素恐怕更为关键。本文所建议的游民处置措施只是企图以有别於驱赶
的方式来解决游民问题。然而,不论能否实施也不论效果如何,其终究只是
治标而非治本。若想真正从根本解决游民问题,我们所需要的,是将这个社
会转变成一个人人皆能安居乐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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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构想或许永远无法成真,但提供不同的观点应该还是有点价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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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01.13
※ 编辑: TheRock 来自: 114.41.101.13 (01/29 21:09)
1F:推 suwilliam:感谢分享~政策版就是需要这类讨论"作法"的文章~:) 01/29 22:21
2F:→ suwilliam:附带一提~请问该部落格是否为您所设呢? 01/30 09:12
3F:→ georgebb:可以接受扶街友一把,但是人生的路还是要靠自己来走 01/31 18:15
4F:→ georgebb:但是资源是有限的,我认为扶助次数以及范围都应该有限 01/31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