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看板Policy
标题[新闻] 通路商罚金转嫁 公平会拟禁
时间Sun Aug 7 10:46:55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6/5/2webx.html
(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6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现正讨论研议,避免网
路拍卖业者及电视购物业者将广告不实的罚金,转嫁给供货商,以达到行政罚目的。
公平会官员说,消费者网路或者电视购物上买产品,若所卖的产品有广告不实的情形
,公平会通常是通路商、供货商2者皆罚。
官员说,网路通路业者以及电视购物业者往往会透过契约关系,将通路商的罚金转移
给供货商。
官员说,基於契约自由的原则,在民事上,电视购物、网路拍卖的通路商的确可以缔
结条约,将罚金转移给供货商。
不过,公平会强调,在行政罚上,若通路业者将罚金转移给供货商,就失去了罚款的
意义,因此现正蒐集相关资讯及研议,是否在行政罚上可以与民事切割,期望通路商不要
将广告不实的罚金,转移给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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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拍的「商机」越来越多,但是有「商机」的地方就有「危机」,
有「危机」的地方就可能有「转机」
我国在各经济法(如公平交易法等)的发展还远不及他国,
而各该机关的功能往往也无法顺利执行,
但是,我想越来可以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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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者,大公不公,大仁不仁,
有功於前,不为亏法,有善於前,不为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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