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贼团长---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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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构想] 改变选举风气
时间Tue Nov 30 02:23:02 2010
知道一个厚脸皮的乡民,最会做什麽事吗?
就是死不认认错如我!不切实际如我!
当每个人都理智时,会发现很多事情就给他停滞不前。
曾有个哲人说过,愚昧之人偶会吐露智慧之言。
愚昧如我,说了一堆疯话,至少也能中个一两句吧!
我很反对过於强调的地方自治,尤其是民主。
h网友也说了地方主要是执行单位吧!
请问,执行单位最重要的是什麽?民意基础?还是执行魄力?
我的主张就很简单,不过是别设置这麽多的民意代表,
反不如让各级行政机关有能力受理与处理民众陈情,
不是说村里怎样好之类的。
中央政府的本质是什麽?地方政府的本质又是什麽?
请问,就功能性完整而言谁能享有较完整的功能?
再说了,真要实行地方自治,基本在於让人民能够选举「官员」,
知道官员与议员的差别吗?
我不相信台湾人除了首长外,有能力与精力可以选举专业官员,
例如检察长、法官、治安官、社会福利专员林林总总之类的,
这才是真正的地方自治,一个功能不甚完全的层级,能期待他做什麽事?
又说了,民意代表到底又在干麻?h网友要谈实务,我就只问你认为?
地方自治你说重点在地理区、自然环境等,那麽请问兰屿呢?
台中太平乡,他与台中县较亲近还是南投呢?
再说地方自治本来就非实现地方经济为主,而是能够就近照顾人民,
你说政治力是否能够伸张,聪明如你,说说:县市如何管理乡镇市呢?
除了实际存在的地理区隔,还有人文上的区隔,
目前25个县市,已经变成了5都16县市,将来整并状况如何这我不知,
但是至少,就原住民乡的部落自治与山地乡的水土保育等,
不就本应统筹规划?
不过我想,你应该仍是认为画在一起就是管在一起吧!
如果我说,画在一起不是要设置一个统筹的上级地方政府呢?
既然称作特别行政区本来与一般县市的治理逻辑与功能不同,不是吗?
同理,离岛三县到底是需要统一设县,还是说维持层级却由政府设个特区,
以此计算同为一选区,分配三名代表以多数决代表一票,有何不可?
要搞地方自治,基层去搞就好,县市层级搞什麽地方自治?
省被废了,县市的功能是要与中央共同分摊原本省的职务,
管他将来设置几都,还是在中央底下不是?
各县市目前不断有呼声要合并升格,
当然也有人主张某些乡镇市要跨领域合并,
但是,单一制国家的政府本来就该好好规划行政区域的功能与差异了,
何止地理上的差异,发展时的便利,各县市合作部如整饼的部份,也是要考量的,
桩脚不过是其中一项应该要整并理由与一股反对的力量罢了。
亲爱的「自认」或以实务家自居的网友们:
我们住火星的理论派不行,还太嫩了,那麽能否翻一下你们大脑中的阅历,
说一下,台湾到底要怎样呢?继续蓝绿之争?继续实行不成的地方自治?
继续维持不宜发展的县市规模?继续照顾所谓民意基础?你们说呢?
敬h网友与d网友两位大神。
不要脸的厚黑散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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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2.162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61.60.212.162 (11/30 02:27)
1F:推 dans:唉...其实我没料啦 前面都乱讲的 ˊvˋ 11/30 03:26
2F:→ dans:这篇才是对的 中肯给个推!!! 11/30 03:26
请千万不要这麽说,我只是提出意见而已,你会让我无地自容的。
其实我只是质疑,村里邻长这样如此「基层」的「类」民意代表的官员,
他们的功能难道用官派的不行吗?为何要这些职位呢?
恕我以小人之心,我不认为无给薪的职位会让人有「驱力」去好好做事,
要嘛就是为了名,要嘛就是酬庸,用影响力来利己。
所以,只要确实让乡镇市民代表发挥其功能加上村里干事,应该可以吧?
3F:推 kevinjl:反对过於强调的地方自治,尤其是民主。**反对你但推你敢讲 11/30 04:27
4F:→ kevinjl:过去是 台中县太平乡 目前是台中县太平市 未来是太平区 11/30 04:29
一、
地方自治很好,这我没意见,地方自治重在民意反映,我不反对。
但是,既然为「自治」不就应该能够「做点事」?
嫌民意代表的数量不多吗?
为何设置村里长选举後,乡镇市民代表又以复数选区选出呢?
假设乡镇市民代表用单一选区选出,那麽必然需要去经营选区吧,
又何必再多个村里长选举?
况且邻长可以被村里长推荐,乡镇市聘任,难报不能给乡镇市民代表推荐?
况且实际的做事,还有村里干事吧,为何会想要保留村里长呢?
真要自治,不是应该让人民「直接选举」官员吗?为何还要藉由代议士?
真要说人民不懂政治,那麽选举代议士後不也是不能监督吗?
中央、县市、乡镇市都有民意代表,那是因为幅员过大,事务复杂,
要落实地方自治应该就是要让人民能够「亲自」决定官员与制定规定吧,
与其继续选举这种多数人口中类似民意代表,又是法定行政官员的官员,
不如,直接以「功能」方式画定区域,各区域选一名负责,不是吗?
这才是,我对於村里长选举应该废除的理由。
二、
另一方面,行政区域的整合与重划,可能真是我异想天开吧!
台湾人对於行政区划还是保留在地图(交通等)上一画的「後续」,
再来是讨论「政治发展」,而非「经济发展」,不想得政治如何发展?
行政区划不用照顾「国土规划」、「权责画一」、「经济发展」与「福利分配」吗?
中央政府能做多少事?地方政府又能做多少事?这倒是真的难倒我了,
不然就不会发生法院实务上,只要涉及到「地制法」的诉讼,都会很困难,
因为地方权限分配上,台湾的权限真的分的很复杂,其实各国都是如此,
毕竟台湾是单一制国家,不是复合制国家,换言之,是同一系统,非多元系统。
单一制国家是,国家的行政部门科层化与政务的一致化,是吧?
就单一制国家而言,地方自治能够做的只有最无需地方整合的事务,
也就是社区型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到底是公务员去做,
或者民选官员去做,又是另一议题,我在第一大段说一些了,
而这段,我想要说的是,事权划一与代表性问题。
简单来说,大台北合并、高山地区(或称大南投)、离岛三县,是我所要说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规划必须要作一些县市整合,这是自然的,
北二都合并一直是各政党与中央政府所畏惧的,
别的不说,若北二都假设各由蓝绿执政,那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加上台湾县市合作的经验不比日本来的久与规划,
日本对於地方上的整合很有规划与大胆,但是至少还能够发挥相当的效果,
东京都的整并,以及大阪府与大阪市未来的整并规划,就不担心政治效应?
我认为如果真的担心北二都合并後影响力太强,那麽不如把部分划给桃园,
当然不是说划就划,因为不是地图随便乱划就可以,也要有规划,
只是规划呢?有吗?马英九所说的3都15县规模又是怎样的规划呢?
高山地区的整合,不是说就必须划在一起,然後设立一个「上级」单位,
况且如果地方自治真是要交通连结、地理区等等,
那麽以前「台湾省」还存在的时候呢?
既然是特别行政区,就不会是一般县市这样的建置,而是应该由中央政府管辖。
至於地方自治就交给底下山地乡自治即可,
只是对於一些整合的事项由中央政府设置委员会管理。
离岛三县也是,如果问说县治要盖哪会乔不好,那麽福建省政府呢?
同理,竟然是特别行政区,就是不同一般县市,也是自行管理,
另一方面就立委代表时,应由各岛各选一名但在投票时算一票,
就好比瑞士「半邦郡」的投票状况,也是可以参考。
以上,也是说说,绝不是多数民意,
但目前的行政区划,我不认为适合发展经济发展,当然政治自由更是不利的。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61.60.212.162 (11/30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