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tj123327 (高雄请找我玩)
看板Policy
标题[政策] 我希望候选人能列出犯罪纪录
时间Tue Nov 2 08:46:22 2010
如题
我觉得当前候选人的选举应该要改革,自己提出两点
一、应该列出候选人过去有无犯罪纪录,比起学经历更可靠,毕竟很多议员道德操守很重要
二、应该限制政见的数量,再放在网路供大家检阅执行情况,避免空头支票
以上两点是我衷心希望,但无奈政党蓝绿口水战,只希望各位乡民引用,让台湾更好
拜托大家,让大家更好的力量,而不是表面的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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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33.44
※ 编辑: htj123327 来自: 219.71.233.44 (11/02 08:48)
1F:→ oodh:选举公报本来就有政见栏位的限制.至於候选人口头要讲多少政 11/02 12:34
2F:→ oodh:见不可能立法去限制,而且政见的项数也很难界定 11/02 12:35
3F:→ ladioshuang:政见可以不用蜕现,这是某人说的 11/02 13:14
4F:→ ladioshuang:且公报上的政见都是笑话居多 11/02 13:15
5F:→ ladioshuang:犯罪纪录的话,是要全部都列出,还是特定几项?需要列 11/02 13:16
6F:→ ladioshuang:最後判刑结果吗?这争议会很大,且这也表明歧视更生人 11/02 13:17
7F:→ lighthearted:为什麽不给更生人一个机会.. 11/02 14:28
8F:推 lembertlin:当所犯罪行致使不适任公职,会被判褫夺公权,所以…… 11/02 15:56
9F:→ lembertlin:又政见会不会变空头跟数量没太大关系,所以…… 11/02 15:58
10F:→ htj123327:没有不给更生人机会 而是增加选择的资讯 人民是头家 11/02 19:33
11F:推 taiwanlove:无奈...您的看法很难激起大众拥戴 11/02 20:07
12F:推 taiwanlove:如果孙文先生的创制 复决权能公义的实现的话 11/02 20:10
13F:→ taiwanlove:或许有机会吧!!(ps我不敢称国父免得被异议人士批判_ 11/02 20:11
14F:推 stevegreat08:是不是国父我们说了算!不过说真的要客观公报标准很难 11/04 00:14
15F:→ taiwanlove:民意代表的政见 好像知道结果 却故意提出做为应做为 11/09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