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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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科技业超时劳委会彻查
时间Tue Sep 28 10:22:03 2010
科技业超时劳委会彻查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727x122010092800123,00.html
高科技业日夜加班,导致员工疑似过劳死,业者宣称工程师工作为「责任制」引发劳委会
不满,强调工作是否属「责任制」,需经劳委会审核,制造业不在责任制范围内。为避免
滥用,劳委会规划在10月全面劳检科技业是否违规要求劳工休假上班、超时工作。
劳基法对过劳死的认定很严格,劳工若不幸的过世,要被认定为过劳死须经层层查
验,一般劳工要被认定并不容易。以此次南亚科技徐姓工程师猝死案为例,家属主张是因
超时工作过劳死,申请职业伤病死亡给付,但是劳保局审核後拒绝,家属因此向立委陈情
,由於家属举证历历,为求谨慎,劳委会决定转请职业疾病监定委员会监定。
没想到监定程序才开始,预估须等3个月才有结果,却因南亚公开表示,该公司针
对月薪制资深工程师采「责任制」,没有上下班限制,引发劳委会不满,质疑「责任制」
被滥用。主动澄清,还要进一步针对高科技业违规使用「责任制」,全面劳动检查。
劳委会指出,不少行业都告诉员工是「责任制」,即使休假期间也都指派工作,还
要求劳工上班「直到责任完成为止」。
但劳基法清楚定义,「责任制」须符合劳基法施行细则第50条之1规定,以专门知
识或技术完成一定任务,且对工作负成败之责,必须经劳委会劳动基准谘询委员会审核通
过,同时在劳资会议或工会开会认定合理工时,然後由劳工与资方签订个别契约,经县市
劳工主管机关核定,该工作才能算是「责任制」,否则都属违法。
劳委会指出,目前获核定责任制的工作不多,其中包括首长主管驾驶、广告业雇用
经理级以上人员、法律事务所的法务人员、系统工程师、保险业务员、房仲人员、资讯服
务业的主管人员等,制造业不在责任制的范围内,劳委会呼吁资方不要任意以「责任制」
为由,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不发给加班费,劳工亦应勇於检举,维护自身权益。
劳委会条件处指出,劳工加班时间1个月不能超过46个小时,就算核定为责任制,
正常工时也不能超过1天12小时,以南亚猝死工程师家属所言,工程师在事发前半年每月
加班超过80个小时以上,若属实,厂方已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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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62.106
1F:推 dgfly:好一句"制造业不在责任至范围内",这可以跟无薪假互相切磋了 09/28 21:25
2F:→ Eventis:劳基法"合法超时工作"的范围跟要件可是很严格的,要找到合 09/29 00:07
3F:→ Eventis:法加班的公司可不多,毕竟可不是发发加班费补补休就补正的 09/29 00:08
4F:→ Eventis:的东西,更遑论将之以服不定量勤务义务来看待的某些新闻了. 09/29 00:09
5F:→ kdn:重点是,根本就没有那个人力去执行,或者说没人想去执行.. 09/29 01:49
6F:推 atzkgb:罚则太轻 09/29 08:28
7F:→ georgebb:也只有离职前夕或爆了肝的才会有劳工去检举 = = 09/29 09:20
8F:推 LORDJACK:主要是罚则太轻, 不是说罚了3次罚金共18000元 09/29 11:05
9F:→ eemail:劳委会不满 XD, 老委会是老到神经不传达了吧 10/03 20:05
10F:推 Slimlife:这样好了大家发起今天劳委会去哪间公司查加班 10/07 19:22
11F:→ georgebb:劳委会 : 员工全派出去也还是会人力不足 Q_Q 10/08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