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us (亚典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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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NCC修组织法 正副主委院派争议再起
时间Wed Sep 15 23:28:51 2010
陈正仓副主委记者会影音
http://zh-tw.justin.tv/attemborough/b/270078415
苏蘅主委澄清记者会影音
http://zh-tw.justin.tv/attemborough/b/270082561
NCC修组织法 主委院派争议再起
公民记者/林靖堂
本新闻首发表於公视peopo公民新闻网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4876
甫上任一个月半的第三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为因应民国101年政府组织改造,今
讨论通讯传播组织法修正案。最後,以四比三一票之差,通过组织法修正案中,正
副主委是否改由行政院提名之条文,以两案并陈送交行政院。
由於此案事关NCC未来组织发展,将可能由原先的委员会共识决独立机关,转变为首
长制行政院下辖政府组织,引发政治介入独立机关与媒体管理争议,陈正仓副主委
表示,包括他个人与另两位表态反对的翁晓玲与锺起惠委员,将联名发表「不同意
见书」。
陈正仓副主委指出,虽然他曾表示任内不愿写下任何不同意见书,但此案事关重大
,他并不希望成为历史罪人,让外界误以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全体一致通过让政
治介入媒体与媒体主管机关。陈副主委更以四点理由,认为一旦行政院人事权介入
NCC,无论在机关独立性上、新闻自由上,以及未来媒体政策的发展上,都会引发不
良影响的疑虑。陈副主委也说,这次基本法与组织法的修法内容,在诸多地方把通
传播委员会文字前加上「国家」两字,却在正副委员的选任制度上自我矮化,这是
非常奇怪的事情。他质疑,互选才能维持独立机关真正的独立性,若改为院派,如
何独立於行政体系之外?
然而,不同於陈正仓副主委的主张,主委苏蘅也在稍晚表示其意见。苏蘅表示,她
个人支持NCC正副委员由现行的互选改为行政院提名,有法与理两理由。就法而言,
她提出位阶高於通传会机关母法「通讯传播基本法」,在今年2月修正通过的「中央
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她指出,该法第二十一条与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独立机
关亦仍必须将其组织制度,调整为由行政院长提名之制度,苏蘅据此表示「目前现
行正副主委的产生方式与中央组织基准法35条不符,不得不修法」。
再者,从理来看,她首先举以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行政院金管会、公平会,甚至美
国媒体主管机关FCC等组织为例,反问这些机关首长皆非互选,但是大家会认为这些
组织不独立吗?同时,大法官六一三号解释文也提及,独立机关仍当与行政机关行
政一体,而独立行使职权。苏蘅说,她虽为主委,但由於委员会采共识与多数决,
她也仅仅只是七票中的一票,且相关讨论与会议纪录也是透明公开的,这些都经的
起考验。
此次会议的过程,苏蘅与陈正仓皆表示,委员在此案上有明显的两派壁垒分明的意
见,不过,讨论过程虽并未产生共识,但彼此尊重。因此,才出现所谓的「两案并
陈」,让NCC内部已无法处理的组织问题,交由行政院选择与定夺。
此外,本次的基本法与组织法修法,也将公务人员纳入未来委员会委员的聘任资格
中,过去,由於种种旋转门与资格的限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仅从能学者中
选任合适且有意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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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20.138
※ 编辑: uus 来自: 203.67.20.138 (09/15 23:29)
1F:→ stevegreat08:我能说句话吗-----将NCC收入监察院 可以吗?? 09/15 23:58
※ RekishiEJ:转录至看板 media-chaos 09/16 05:26
2F:→ georgebb:应该不行 NCC不是用来管行政的 NCC还有其他业务 09/16 08:34
3F:→ stevegreat08:我的意思是 那麽收到总统府 我觉得在行政院底下 09/16 12:07
4F:→ stevegreat08:以目前台湾行政与立法的互动 以及将来组织弹性等 09/16 12:07
5F:→ stevegreat08:我觉得终究会落人话柄 只是看在野党是谁罢了 09/16 12:08
6F:→ rkl3329:ncc本质上就是行政权的一部,不可能放到总统府或监察院之下 09/16 14:18
7F:推 stevegreat08:重点在於 总统负责啥?? 行政院又负责啥?? 09/16 20:35
8F:→ stevegreat08:还是将其变成"部"反而好 委员会就其独立性而言 09/16 20:36
9F:→ stevegreat08:是否真能有用 又或者乾脆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一样 09/16 20:36
10F:→ stevegreat08:设置个新闻监察官负责纠察等 然後开会做出仲裁之类的 09/16 20:37
11F:→ stevegreat08:况且依据宪法 有纠举权照理来说只要是公法人就能纠举 09/16 20:40
12F:→ stevegreat08:(或者应该说就该纠举) 所以各媒体若是公法人则可纠举 09/16 20:41
13F:→ stevegreat08:又或者对於分级保护等措施 可以纳入内政部管辖 09/16 20:41
14F:→ stevegreat08:我觉得既然政府之前有说要让公家机关力量退出媒体 09/16 20:42
15F:→ stevegreat08:那就不要设置 只要有"部"负责规划政策 "委员会"应该 09/16 20:43
16F:→ stevegreat08:要是独立机关 也就是说不适宜推销政府政策 09/16 20:43
17F:→ rkl3329:独立机关同样是行政权的一环 09/16 20:56
18F:→ rkl3329:而且就算是消保会,也一样需要负担推销政策 09/16 20:58
19F:→ rkl3329:另外NCC本质上已经是政策之制定与推动者,要不要让它去推销 09/16 21:01
20F:→ rkl3329:其实真的不重要 09/16 21:02
21F:→ rkl3329:其实通常在讨论独立机关的时候,重点基本上是摆在要让独立 09/16 21:04
22F:推 stevegreat08:了解 我似乎也忽略某些东西 09/16 21:04
23F:→ rkl3329:机关独立到什麽地步,而不是摆到哪个机关之下 09/16 21:08
24F:推 stevegreat08:然而独立机关除了职权独立 预算与机关独立也是重点 09/17 01:12
25F:→ stevegreat08:我忽略的是 目前国内司法实务似乎不认为纠举包含大 09/17 01:12
26F:→ stevegreat08:型法人 这是蛮可惜的 不然事实上很多机关不该给行政 09/17 01:13
27F:→ rkl3329:纠举权本来就是针对国家用的,你要针对大型法人用行政处分 09/17 02:54
28F:→ rkl3329:就好,用纠举不会比较利害. 09/17 02:54
29F:→ rkl3329:预算受立法院限制是行政权必然受到的限制,独立机关再怎麽 09/17 02:59
30F:→ rkl3329:也不能免去这层行政监督. 09/17 03:01
31F:推 stevegreat08:独立机关最能代表 职权最为完整的是中央银行 09/17 12:25
32F:→ stevegreat08:与金管会等 这两个机关的"行政监督"是很弱的 09/17 12:27
33F:→ stevegreat08:独立机关之所以要独立是因为"高度专业"与"维护稳定" 09/17 12:27
34F:→ stevegreat08:之所以能独立是因为任期制 组织独立化 预算独立化 09/17 12:28
35F:→ stevegreat08:既名独立机关其性质具有准司法性质 何来行政监督?? 09/17 12:29
36F:→ stevegreat08:监察院可以纠举公立医院行政职的不法 媒体呢?? 09/17 12:30
37F:→ stevegreat08:纠举这东西 是否可以拿来作为那种"准司法"机关的武器 09/17 12:31
38F:→ stevegreat08:现代监察院是否只应监督政府就好 还是能够接受陈情 09/17 12:32
39F:→ stevegreat08:进而让人民可以对於那种大型法人或公益法人等可以监 09/17 12:33
40F:→ stevegreat08:督 或许会比较好吧 毕竟台湾是五院不该放在行政院的 09/17 12:34
41F:→ stevegreat08:就别放 跟之前廉政署要设在法务部的意思一样..... 09/17 12:34
42F:→ rkl3329:我只能说...你对行政权的理解和权利分立的论述...太另类了 09/17 13:33
43F:推 stevegreat08:恩 我先说 这跟我学的宪法与行政法一点干系都没有 09/17 18:49
44F:→ stevegreat08:我只是在探讨"纠举权"到底只能是(或只应该是)对政府? 09/17 18:50
45F:→ stevegreat08:或者应该对其他机关法人也行?? 09/17 18:51
46F:→ stevegreat08:在国家进步脚步如此之快的时代 各国独立了监察权 09/17 18:52
47F:→ stevegreat08:不只是为了防止贪污与政府不法 也用来调查大型案件 09/17 18:53
48F:→ stevegreat08:以及接受人民陈情并替人民调查事实以求补偿等 09/17 18:54
49F:→ stevegreat08:当我听到廉政署要设置再法务部时 我傻了.... 09/17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