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海贼团长--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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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台湾法律病了 还是司法病了 还是人民不 …
时间Tue Sep 14 19:55:17 2010
LOR.大 在此先说声抱歉 我刚刚的回答过於激进了
如有感到心里不舒服的 我在此说声抱歉....对不起
Im.大 很谢谢您的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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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我只是想要提出一个见解------要改革教育 先要有教材(姑且不论好坏)
Oo版大与部份网友认为先做好法治教育 最为实在 然而苦无没有教材
几个最基本最基本的问题:
1.何时开始学? 2.怎麽学? 3.学什麽? 4.是否成为考科? 5.老师怎麽来?
这些问题的源头都指向两点-----"期间"与"教材"
先拿教材为例 有人说可以从案例学习 然而要抽取哪些案例??
那些案例的判例与学说何其之多 多如牛毛 见解不一 就拿在台两大学派: 日与德
虽"只"分为两派 那两派之中各有学者自不同角度切入 一般学童是不能理解的
法律系的教育 最正常最通常的教程是:
法学绪论与宪法-->民法原理 刑法原理 行政法原理-->民商法与刑法各编各单行法
-->民事程序法 刑事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 国际法-->案例研究
就算是非法律系考上司法特考也是要通过(特考改革前):
宪法(含行政法) 民法 刑法 民诉法 刑事诉讼法 强执法等六科
一个完整的法律人 司法官或律师 他们从逻辑 法条到案例分析是要受严格训练与考试的
那一个孩童该如何吸收 学说不用说了 绝对无法入手 但是从判例又各有不同看法
看过实务见解的相信知道我在说什麽 现在高中公民课已经有"法绪"的影子了
然而真要"正确"的符合法律思考来判断社会案件与辨别是非 还是需要专业深入的训练
再来是"期间" 何时开始学?? 到何时结束??
在台湾不用考试的科目是没有人会重视的 端视大学的"伦理课程"也都被视作营养学分
试问 从何时开始教育孩子正确的概念 由谁来教?? 该怎麽融入生活??
当学校依法律教科书的概论教导学生时 回到家看到父母亲说的作的 新闻上拨的
大家觉得这样教育有用吗??
况且 到底要从小学开始 国中开始 高中开始 还是要到大学呢?? 然後就止步??
现在的成人呢?? 影响社会活动与舆论的不是小孩 而是那些出社会在家做主的成人
不改变他们法学教育不会成功 我可能要悲观的说: 不改变上面想法下面或以後也是不变的
如何教育成人?? 除了课予义务与鼓励进修 还有什麽法子呢??
陪审制 公开审问制 参审制 仲裁制 简易程序 都是要告诉成人 鼓励成人走法院不要暴力
设立学士後法律学系 法律研究在职专班与进修课程 都是要鼓励成人重新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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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纯粹道德伦理 就算是纯粹的道德伦理 也是需要训练的 而非"直觉"
所谓的"社会价值观"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累积 一种类似於群聚效应的累积
中古乃至近代(20世纪前)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 然而现在谁敢这麽说??
以前在欧洲敢说上帝是不存的是要被抓到火柱上的 现在这种是哪会发生??
以前离婚 那妇女是被当作遭丈夫休妻的 孩子是拖油瓶 现在离婚的一堆 单亲家庭也一堆
现在已经有人说了 要废除通奸罪 要将性工作者从社会秩序维护法中除去
以後这种家庭事务由民事庭依民法与民事程序审理之 性工作也不将其列为社会秩序违反
当然 涉及人口买卖的部份 还是会依妨碍自由罪章被起诉的
总之 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先把法条整顿好 毕竟一切法律事实都是架构在法律条文上
如果法律条文真的不用修改 我想旧的294条"有义务遗弃罪"应该就是好的例子
之前不是有很多新闻吗----从小遗弃小孩等到孩子成家立业 自己无力自立就跑来找孩子
大家觉得这样公平吗?? 大家都知道法官不能任意解释法条 那麽可以说孩子无义务??
那进一步问 根据民法孩子成年後有扶养父母的义务 难道这不是"有义务遗弃罪"??
反观最近的很多未成年强制性侵罪或趁机强制性交罪的案件 大家认为呢??
更早之前有一个摸奶3秒不算"强制"的判决 大家记得吗??
然而新闻都把焦点放在"3秒" 而非是否构成"强制" 顶多只"违反其意愿"而已
那至少可以成立性骚扰 而非强制猥亵之类的罪 但是新闻似乎都还是摆在"腥羶色"上
我绝非把焦点放在轻判没错 或重判没错 重判轻判错都错 只有依法审判才对
强调的是 把实体法与程序法备齐 建立一个"公平的法院"(整体是一个专有名词)
依法进行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 并依证据经验与法律定罪判刑
对於常常发生的案例 则由各级法院进行一次次的判决 渐渐累积其中经典者成为判例
这些判例与法律才是真正好的教材 至於期间---------终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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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权分立改革:
总统与独立监察官(对外事务 监察权与元首权)
国会与内阁(对内事务与立法权)
法院与治安官(司法权与违宪法案建议修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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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1F:推 LORDJACK:我前面有说过我赞成陪审团制, 到不是说说这样判决品质就 09/14 19:59
2F:→ LORDJACK:会多好, 而是大家常跑法院当菜市场, 这样法律观念会比较 09/14 19:59
3F:→ LORDJACK:普及, 不会把法院当衙门 09/14 19:59
4F:→ stevegreat08:你这麽做是要把法院给掀了吗??(误) 09/14 20:00
5F:推 semicoma:不是透过陪审团的设立来强化法治观念吧? 09/14 20:23
6F:→ semicoma:公民素质不提升的话 哪一方会表演或很会唬烂 哪方就胜出 09/14 20:24
7F:→ stevegreat08:又回到之前的问题 如何强化?? 把我通篇看完吧 09/14 20:40
8F:→ atzkgb:好长... 09/14 20:49
9F:→ stevegreat08:那提出你的意见先 09/15 00:18
10F:→ atzkgb:以前我跟你讨论过了 记得吗 可以简化一点吗 09/15 08:11
我之前有发文过了 陪审团的设立 是一种双方选取证人出席 由证人的作证认定事实
最後由国王的法官做出审判 这是一种普通法(就是判例法与习惯法啦)的审判法
直到现代化的陪审团 也是经历几百年甚至近千年的历史吧 难到以前英国人就很有素养?
陪审团充其量只是让法官依当地风俗习惯与不违反社会道德 从而适用法条与判例判决
重要的是 以前的陪审团成员 只是一群公认公正客观与专业资深的人士
也要历经这麽久的时间才能演化成现在这样的制度 但是现代国家不用走冤枉路了
英国是个借镜 美国是个借镜 三权分立引进台湾用来解释五权宪法 也没很多人认为意外吧
但是真要实现三权分立制衡的理想 也是需要公民素养的 怎没看到有人提出先恢复专制
等到"公民素养"培养完成了 再来革命推翻皇室??
陪审团是让全体国民有义务出席法庭 透过在法庭的聆讯 坐在陪审席上做决定
看着法庭上的审判程序 看着那些被告与证人到底是何嘴脸 有何冤屈或罪大恶极
不可否认 那终究会变成辩论赛或表演 难道法官独任或合议就不会如此??
修正式当事人主义是需要检查官与被告 自行传唤被告 由律师与检察官进行攻防
难道这就不是辩论赛?? 也不过是把裁判才1至3人便成6至12人而已
再者新闻炒的沸沸扬扬 难道就不是一种煽动 一种表演 一种宣传手法??
大家的期望是让法官"直接"自由心证 让检察官讲话 那种被告是罪犯不用说话 只要认罪
果真是这样 那就回到我前段文字说的 乾脆回到专制 由皇帝的官员判决即可
公民素养是如何来的?? 透过训练与教育 是要经过经验与道德伦理的
"人权"这二字 也是欧美历经几千年流血革命与两次大战所发展的
难道可以瞬间让人民素养提高?? 重要的是如何让人民素养提高??
当学校教小孩要注重隐私的同时 老师查学生书包 父母查学生抽屉
这是台湾隐私权的教育
当政府推广要注意交通规则防止事故 学校也如是宣传时
父母带头带小孩闯红灯 看到孩子补习要迟到赶快趁左右没人闯红灯或蛇行穿越
刚喝完表哥或表姐喜酒的父母由於聊天太晚 於是顶着酒醉从西门到淡水开车回家
这是台湾的交通规则教育
当我们的马总统签署人权公约 学校在朝会时学务主任 生活组 或教官宣传人权的重要
此时新闻就出现学校有老师公开打学生说学生是废物 家长看到成绩不好就抽打学生
同学们之间总是发生着霸凌现象 小学补习从学校下课一直到晚上十点一天上课15个小时
这是台湾的人权教育
请问这样要如何提升公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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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当你不相信别人说的话 不信任他人为你做的决定时 何不试着直接去看去决定呢??
陪审团也好 要求到庭聆讯也好 或者自己考上法官与律师 自己自修法学与法律
何必要相信自认为那些不好的法官呢 法官总是会退休的 但是采用淘汰制不违宪??
法官要独立於行政与立法 才能维持宪政 请问审核法官考绩的会是谁??
总而言之 当发现判例一直在争执某些法律条文的争议点时 司法官与民间律师自然会修法
而这个时机到了 大家真的好好的翻一翻刑法 刑事诉讼法 在比较德国刑法 日本刑法
(当然你要看伊斯兰教刑法或判例也行 不过请先看过可兰经 这就类似汉代的"春秋断事")
姑且不论条文长短 试着让大家来解释或试着跟旁边的人说明 中华民国刑法每一条文内涵
如果不想买的 或不知从何找起的 我在这里贴上全国法规资讯网的网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以及大法官解释文(目前已经681号解释了):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asp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61.60.212.162 (09/15 12:16)
11F:→ semicoma:我有针对这部分跟赵永茂讨论过 写成文章就算了 饶过我吧 09/15 11:58
12F:→ stevegreat08:那方便跟你要吗? 想看政治系的根法律系的到底差在哪? 09/18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