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板


LINE

老实说 看到一个非法律人 会开始讲到犯人的心 又看到一些类似於"因果关系"的陈述 台湾法治教育还有救!! 然而大家是否能分清楚"罪刑法定"与"自由心证"的差别呢!! 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 那是八竿子打不着 前者是实体法原则 後者是程序法原则 然而仔细探究 会发现事实上 那还是在说一样的东西 我要说的 其实是法院的目的 到底是什麽?? 尤其这在刑事程序更为重要 在刑事诉讼法有一个很基本的中心原则: 唯有公平合法的法院才能做出有效判决 其中"公平法院"一词 是贯穿所有刑事案件审判的核心 要知道与民事诉讼不同 刑事诉讼的起诉者是国家 另一方则为被告 在古老的纠问主义下 法庭中的法官与检察官是平等的 被告则是低一阶 也是最让人熟悉的"包青天式"审问 然而如今刑事诉讼已经变为"当事人主义" 简言之 案件双方(检察官与被告)是对等的 法官是第三者 维护程序与做出作後的判决 就好比是辩论比赛 而法官是主审 在参审制或陪审制则是参审法官或陪审团是主审 "公平法院"下 代表国家一方的检察官坐拥全国资源 然而被告往往是没有法律背景的 为了使其"攻击位置"平等 於是有了辩护制度甚至是强制辩护制度 为了防止警察或检察官滥用权限取供 於是法官要以书状签发才能强制处分(如搜索扣押) 为了防止指控的一方提出违法取得的证据 於事法官需要衡量违法性高低才能使用 为了保证法官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於是创造出"回避制度"防止偏袒 为了能让双方都肯认法院的公平性与专业 於是创造陪审制或参审制 为了保证双方都可表达不满要求他人再审判於是有了上诉.... 这些都是构成"公平法院"的要素! 有了公平法院再来就是两大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与自由心证原则 前者的上位概念是"无罪推定"原则 相信大家不陌生 延伸出"罪疑唯轻"原则 後者的概念则不能违背论理法则 也不能违背经验法则 当然更要服从法律 一个构成要件内涵会暗不明的罪 凭什麽以此致人於罪?? 靠判例?? 靠大家认知?? 靠学说补充?? 还是乾脆写清楚?? 全世界先进民主国家的刑事法条 没有比台湾更简短了 更文言了(虽然都很文言) 然而台湾的刑法是真的老了 沿用清朝末年的新刑律草案 够老了 也不敷时宜了 要知道刑法具有"抑制性" 除非民法 行政法或其他法规不足以防止或横平伤害 是不用刑的 但是大家看看社会法益的罪章 有多少可以靠民法解决?? 之所以 认为刑法该大翻修是因为现在的科技与生活水准 与之前大相迳庭 进步诡诈多了 窃盗罪 抢夺罪 强盗罪 与他们的加重构成要件 加重结果构成要件等 是不是过於文言?? 也似乎有说跟没说一样 何谓"窃取"?? 大家认为呢?? 学说上德派日派大不相同 又何况是一般没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呢?? 没错 法官解释法条在所难免 然而其解释是在统一见解划清分歧 而非"造法"般解释 "法律"是一个概括性的规范 "判决"却是都只是个个案而非通案 判例才是类似法条的 每个法官都有"判决" 但只有极少数的才能被选作"判例" 法律难道要故意做一堆窟窿 让人来跳 最後看着国家机关拿着书状与手镣脚铐来抓人? "罪刑法定原则"与"罪疑唯轻原则"是刑法的两大基础 事实不明只能轻判 "自由心证"是需要论理与经验的 还要凭着"法条" 而非任意支配判决 不是说法官就是包青天高高在上任意的判生判死 刑案也不是议案透过讨论最後公投定罪 法官的角色是什麽??----------做出判决 并且观察法条是否有不合时宜 提释宪求修法 每一判决都必须是严谨而公平 法律与天理人情是可以相通 但是法律应该高於理与情 我到希望法官能成为真正引导"程序"并引导"陪审团(代表社会通念)"作出事实认定 报章杂志说的"完全"不可信 从法律理由 证据补强 双方心理状态 犯罪事实都要严审 只有法条规范明确清楚 证据依合法正当程序而获得 法律事实才能厘清 才能适用法律效果 但是在台湾 却有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 法条规范是靠判例解释的而人民另有"独到"见解 第二 调查与其他程序仍有漏洞与不足 第三 犯罪事实被报章杂志故意渲染模糊焦点 第四 犯人到犯罪现场重现 警察任由家属与民众施暴 甚至出卖侦查过程(侦查不公开) 第五 法官认定的法律事实与未受法律训练的民众差异很大 以上这些问题 绝非只要促进孩子的法治教育即可 大人呢? 真正教导孩子的是大人!! 成人有自己一套的道德标准 不见得是依照法律的 小孩安错其手足?? 不先解决刑法典的疏漏 重新审视刑事程序 然後促进平民听审或陪审制或参审法官制 甚至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推广 辩护制度的落实 第一审强化事实审节省诉讼时间 这就是 我所要说的-------先把大人概念先改起 把法条修一修 再拿来教小孩 -- 新三权分立改革: 总统与独立监察官(对外事务 监察权与元首权) 国会与内阁(对内事务与立法权) 法院与治安官(司法权与违宪法案建议修改令)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1F:推 LORDJACK:不会啊, 伊斯兰法更简短 09/14 03:05
2F:推 LORDJACK:你所说的原则, 都是法律界上面的人说的, 上面说要重判 09/14 03:08
3F:→ LORDJACK:那还不是可以重判, 不过就是最大的说话就屌原则 09/14 03:09
4F:→ LORDJACK:罪疑唯轻, 那最高法院, 大法官一致决定罪疑惟重呢? 09/14 03:09
5F:→ LORDJACK:那还不是就变成罪疑唯重了, 重点是最上面的大头怎麽想 09/14 03:11
6F:→ LORDJACK:他们所受的法学训练为何? 否则他们每天去伊斯兰国家训练 09/14 03:11
7F:→ LORDJACK:自然重上到下就会出现另一批法学人物的说法 09/14 03:12
8F:→ LORDJACK:否则最高法院到底评哪一条法律说:" 性侵7岁以下幼童,不 09/14 03:14
9F:→ LORDJACK:均应依加重强制性交的重罪判刑。" 09/14 03:14
10F:→ LORDJACK:"不论有无违反幼童意愿" ??? 这样也没有造法吗? 09/14 03:15
11F:→ LORDJACK:事实上就是法体系可以造出法, 看会不会被骂, 被立法机关 09/14 03:16
12F:→ LORDJACK:推翻而已 09/14 03:16
13F:→ LORDJACK:每个法律人的基础训练都会告诉你不要造法,因为你只是工具 09/14 03:17
14F:→ LORDJACK:不过当你大到一定程度, 就会发现, 其实你天天在造法 09/14 03:18
15F:推 ilgsu:台湾刑法最老的部分在於,多少高中尤其高职学生都干来干去了 09/14 04:16
16F:→ ilgsu:甚至国中生都开始了,却还在那边准强奸、奸淫幼女罪 09/14 04:17
17F:→ ilgsu:当然啦,如果真的是强来,那应该要加重判决,但是人家明明早 09/14 04:18
18F:→ ilgsu:已非常清楚那是怎麽回事,而且愿意了,还在那边强来奸去... 09/14 04:18
19F:→ stevegreat08:很好 L大的见解正好可以在德派日派另立一个伊斯兰派 09/14 18:35
20F:→ stevegreat08:值得一说的是请先让大家改信伊斯兰教并沿用宗教习惯 09/14 18:36
21F:→ stevegreat08:就是因为最高法院法官有很多不当键解了 不然哪来这麽 09/14 18:36
22F:→ stevegreat08:多学说 另外不要相信新闻说的 还有最高法院以前怎样 09/14 18:38
23F:→ stevegreat08:我不想知道也不用知道 至少现在的法官们该有的素养 09/14 18:38
24F:→ stevegreat08:够了 没错这些原则是法律说的 也是现代法学说的 09/14 18:39
25F:→ stevegreat08:好笑的是司法官难道不是法律人 不然L大出来考法官吧 09/14 18:40
26F:→ stevegreat08:不然就支持陪审制 自己担任陪审员 自己来决定定罪 09/14 18:40
27F:→ stevegreat08:到底知不知道什麽叫"法律" 靠直觉就民意大公审吧! 09/14 18:41
28F:→ stevegreat08:以後就如我说的 法官不用开庭 叫新闻去报导然後公投 09/14 18:42
29F:→ stevegreat08:你认为如何?? "不论有无违反孩童意愿"这断章取义 09/14 18:43
30F:→ stevegreat08:就跟之前玻璃娃娃事件"量力而为"一样 把法律理由看完 09/14 18:43
31F:→ stevegreat08:吧! 不想看法律理由就不要看新闻妄加评论!! 09/14 18:44
32F:→ stevegreat08:你难道不知道新闻没有腥羶色就没人看的道理吗?? 09/14 18:44
33F:→ stevegreat08:真要知道到底判决何不合理 就直接进法庭全程参予 09/14 18:45
34F:→ stevegreat08:台湾法官虽然不尽理想 但至少知道"刑法谦抑"的准则 09/14 18:46
35F:→ stevegreat08:或者报名一下学士後法律学系或去看法学着作 09/14 18:46
36F:→ stevegreat08:不要只靠直觉 判决与审判还需要逻辑证据与法律 09/14 18:47
37F:→ stevegreat08:再次强调 我不是支持性侵就该轻判 而是几分证据说几 09/14 18:47
38F:→ stevegreat08:分话 程序该怎麽依法跑 法条该如何适用 这才是法律 09/14 18:48
39F:→ stevegreat08:人该思考的 否则充其量只是新闻评论 而非法律分析 09/14 18:49
40F:推 LORDJACK:我何时说照新闻判, 我说让法官判, 但是法律界自己要自省 09/14 19:47
41F:→ LORDJACK:不可能用立法取代法官审判 09/14 19:48
42F:→ LORDJACK:法律界把责任再丢回立法或是社会很好笑 09/14 19:49
43F:推 LORDJACK:事实上, 法学界就是很讲备份伦理, A说B说,这AB有良心发现 09/14 19:53
44F:→ LORDJACK:那个地方要改, 那早点改就没事了 09/14 19:54
45F:→ LORDJACK:不然最高法院就跟以前一样装死就好, 出来发什麽新闻稿 09/14 19:54
46F:→ stevegreat08:司法消极 如果过於强出头就是民主瓦解 09/14 19:56
47F:→ stevegreat08:没有立法 就没有司法 没有法条就不成罪 没有罪没有刑 09/14 19:56
48F:→ stevegreat08:否则你能设想那是多可怕的是呢 09/14 19:57
49F:推 LORDJACK:与论譁然的原因是, 法律界的见解与当初修法方向完全相反 09/14 20:04
50F:→ LORDJACK:法律界的理由是, 你的文字自己规定的这样有bug怪我 09/14 20:05
51F:→ LORDJACK:但是与论靠腰一阵子之後, 法律界又说, 其实这是个bug以後 09/14 20:05
52F:→ LORDJACK:我们会如何如何处理... 这不是自相矛盾 09/14 20:06
53F:→ LORDJACK:明知是bug, 要照原意走还是照bug走, 其实法官本有权限 09/14 20:07
54F:→ LORDJACK:但是下级法官怕被法界骂, 所以照bug走, 走到法界高层出来 09/14 20:07
55F:→ LORDJACK:说, 好啦以後我们照立法原意走, 这个文字bug就这样解释吧 09/14 20:08
56F:推 LORDJACK:不过还是要补充一下伊斯兰法律的简洁处, 反正以眼还眼 09/14 20:14
57F:→ LORDJACK:你用筷子杀人就用筷子把你杀死, 你把人手砍断流血致死 09/14 20:15
58F:→ LORDJACK:那就把你的手也砍断流血致死. 很简单没有甚麽认定的问题 09/14 20:15
59F:→ LORDJACK:当然你奸了人家妹妹就判你妹妹被人家奸这实在有点扯 09/14 20:16
60F:→ LORDJACK:女性应该也能做诉讼人才对, 不需要用男性代为诉讼 09/14 20:17
61F:→ stevegreat08:我只能说 强烈建议你可以去自修法律 或改信伊斯兰教 09/14 20:19
62F:→ stevegreat08:我只想问 法官到底做什麽?? 立法者要做什麽?? 09/14 20:20
63F:→ stevegreat08:社会很多人不懂法律 於世认为法官乱判 09/14 20:21
64F:→ stevegreat08:但是 法官只要有证据支持其理由 不贪赃枉法 够了足矣 09/14 20:22
65F:→ stevegreat08:唯一可议的 就只是人民到底认为法律事什麽而已 09/14 20:22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WOW站内搜寻

TOP